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019-01-02 21:09  浙江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措施
  • 1.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 3.学院加强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复试考核小组,各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 4.学院切实做好复试录取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作风正派、工作细致、原则性和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的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 二、复试工作内容和要求
  • (一)复试内容
  • 1.学院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程序,确定学院内各专业初、复试成绩计算及比例确定的方法,在复试前公布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各为50%,两者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 2.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各学位点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 3.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防止不符合报考、调剂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处理。
  •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二)复试工作要求
  • 1.学院要强化复试考核力度。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 2.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附后),如特殊情况须适当调整,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 3.校医院承担复试考生的体检组织工作,校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承担心理健康测试工作。我校也认可非全日制考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医院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结论。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 4.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
  • 5.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院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 6.复试、录取工作应采取回避措施,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人员。
  • 三、录取工作
  • (一)录取基本原则
  • 1.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要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 1.学院党委必要时要组织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原则上由个人携带,在开学报到时上交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考生个人不得拆封。特殊不能携带的,须在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或EMS寄送到指定的收件人。
  •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 3.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前须经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复试小组组长审核,在调剂系统内给待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前,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 (5)体格检查不合格;
  •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
  • 四、信息公开
  • 1.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前,学院在相关网站公布当年各学位点招生计划数。
  •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要在相关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
  •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学院提前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录取全部结束后,学院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总成绩等信息。全部录取结束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全校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 五、违规处理
  •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复试满分总分为300分。
  • 2.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 3.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措施

1.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3.学院加强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复试考核小组, 各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4.学院切实做好复试录取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作风正派、工作细致、原则性和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的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学院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程序,确定学院内各专业初、复试成绩计算及比例确定的方法,在复试前公布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各为50%,两者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各学位点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防止不符合报考、调剂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处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二)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要强化复试考核力度。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附后),如特殊情况须适当调整,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3.校医院承担复试考生的体检组织工作,校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承担心理健康测试工作。我校也认可非全日制考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二级甲等医院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结论。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

5.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院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6.复试、录取工作应采取回避措施,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人员。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基本原则

1. 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要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党委必要时要组织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原则上由个人携带,在开学报到时上交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考生个人不得拆封。特殊不能携带的,须在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或EMS寄送到指定的收件人。

2.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3.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前须经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复试小组组长审核,在调剂系统内给待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前,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

四、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前,学院在相关网站公布当年各学位点招生计划数。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要在相关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学院提前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录取全部结束后,学院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总成绩等信息。全部录取结束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全校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违规处理

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学院也将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学院申诉联系人:崔雪萍副书记,投诉电话:0579-82289906;投诉邮箱:tyxy10@***。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注: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复试满分总分为300分。

2.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日程



时间

内容

参加考生

地点

备注


3月23

公布日程及注意事项

全体




3月23

通知拟参加复试的考生

全体




3月26日上午午8:00点

复试研究生办理报到手续,
进行资格审查

全体

学院教务办



3月26日下午15:00点

考前会议

全体

学院教务办



3月27日上午8:00-12:003月27日下午14:00-20:00

口语、面试

学术型一志愿上线考生

新田104



专业学位型一志愿上线考生

新田106



专业学位型调剂考生复试考核第一小组

新田108



专业学位型调剂考生复试考核第二小组

新田110



3月28日下午14:00

各专业笔试

全体

16幢105、106、109



3月28日中午

心理测试

全体

29-203、29-207



3月29日上午8点前

体检

全体

校医院



3月29日上午8点

思想政治考核

全体

体育学院新馆二楼



3月30日下午16:00点

宣布结果(待确认录取)


新田大会议室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2日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xls

  

  

  

  

  

  


原标题: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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