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考试成绩、网上报名、联系电话)

2017-09-15 11:09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
  •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
  •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
  • (五)满足所申请专业方向的其他要求。
  • 二、接收限额
  •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 (一)网上报名
  • (二)提交材料
  •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 2、学生证复印件1份;
  •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 4、本科成绩单1份
  • 5、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1份
  • (三)资格审查
  • (四)复试及体检
  • 四、接收程序
  • 五、其他
  • 六、其它事项
  •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
  •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8年7
  • 3、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
  • 4、我校将于2018年6月份向被本校录取
  • 七、学业奖学金政策
  • 八、联系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等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各项要求。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满足所申请专业方向的其他要求。

二、接收限额

经征求各培养单位意见,并结合我校公安特色专业的实际情况,接收外校推免生限额为35人(附件1)。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校外推免生,在 9月 28日 至 10月 5日 ,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n/tm。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按照下列的顺序装订并于 10月 8日 17:00前寄达研究生处。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学生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17年10月10日前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同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体检

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和体检。公安学专业、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笔试科目为“刑事法学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技术专业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

英语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折为60分,36分为合格);英语口试(时间20分钟,满分40分,24分为合格);专业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80,48分为合格);专业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40分,24分为合格)。

四、接收程序

我校于2017年10月中旬在我院网站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并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五、其他

推免生报名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六、其它事项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而被录取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4、我校将于2018年6月份向被本校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业奖学金政策

“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电话:024—86982292、86982265

学院网址:http://www.***.cn/

E—Mail:yjsc_npuc@***

原标题: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2022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通知

各位考生: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22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接收条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

2022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

2021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接收条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等

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接收条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体条

2019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接收条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等

2020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接收条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等

2021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

2022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2年、2023年本科公安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

关于我校2022年、2023年本科公安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2023年本科公安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通知如下:一、高考综合改革选考科目模式(一)“3+3”模式:前“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后“3”为学生须在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2022年鲁迅美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切实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一、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2.接收推免生的院

2021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以及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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