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录取结果、分数线)

2018-05-11 13:02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 第八条 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在具有24年办学历史的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 第九条 学校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 2、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排序。
  •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无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无加试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5、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依据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 6、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原则不变。
  •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 第十六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 第十七条 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参照同类院校制定教育成本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艺术类本科专业基本学费总额13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2000元/学年,专科专业全部为9000元/学年。住宿费600-1000元/学年。
  • 第十八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3000元。
  • 第二十条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等。
  •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负责解释。
  • 第四章计划录取
  • 第五章学历学位
  • 第六章收费退费
  • 第七章奖励资助
  • 第八章其他

 

为了保证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  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在具有24年办学历史的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学校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占地1563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72万元,建有东营市重点实验1个,其他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160余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162个。图书馆藏书78余万册。拥有先进的数字校园平台、多媒体教学环境和校区全覆盖的无线网络,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设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护理学院,现有29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本、专科生10620人。

学校建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46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162人、讲师23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08人。学校还聘请了一批相关行业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注重办学,选派优秀教师赴澳大利亚、日本学习交流,与林肯大学农商学院、新西兰商学院、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伊迪斯科文大学等学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计划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无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无加试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依据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原则不变。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五章 学历学位

第十六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六章 收费退费

第十七条  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参照同类院校制定教育成本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艺术类本科专业基本学费总额13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2000元/学年,专科专业全部为9000元/学年。住宿费600--1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十条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高可贷8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等。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46-7396191 ,7396011

传   真:0546-7396191,7396011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7061

学校网站http://www.***.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cn/

 

原标题: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

2022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对应春考类别单招计划综评计划学费(元/学年)备注1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2050003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石油工程技术机械制造石油工程技术机电技术4050008油气储运技术化工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机电技术30500010环境工程技术化工技术石油工程技术(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

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东营市技师学院是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技工院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综合机械与自动化”项目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增材制造”项目国家集训基地、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东营市公共实训基地、东营市共享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东营市化工产业实训基地,是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

2022年东营市化工学校招生简章

01学校简介东营市化工学校学校代码:900学校实景航拍图学校位于利津县经济开发区腹地,是一所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和社会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85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216人,在校生3400余人,开设有装备制造、道路运输、电子信息、化工技术、财经商贸、医药卫生、幼儿保育、建筑类等八个大类16个专业。2022年

2022年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

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是我市唯一一所培养优秀后备体育人才的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培养目标为:通过选拔培养,为国家、省、市各专业运动队和高校培养、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学制、条件  设运动训练专业,招收学生70名,学制三年。生源范围:户籍必须是东营市户籍。招收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  1、报

2022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和2022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2022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考试与面试工作安排在线上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一、考试时间及网址:1、2022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上午9:00—9:30考试网址:https:///exam/

2022年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是经市教育局批准、省教育厅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法律类中等职业学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法、崇文重武”的校训,以“忠诚拼搏担当奉献”为校风,为政法系统及法律干线培养了一大批“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学校座落于美丽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东营市。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郁;楼宇分布错落有致,教学生活设施

2022年东营市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东营市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河口区唯一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现有21个教学班,在校生836人,专任教师81人。现开设机电技术应用、化学工艺、护理、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航空服务、物流管理、会计共9个专业。现有电气焊、机加工、钳工、电工、化工、汽修、会计、护理、计算机等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7个。学生在校完成三年学业,可参加职教高考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