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的文件精神以及《南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经我校初审、面试,由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下368名(超出8名为同分考生一并发放合格证,其中文科合格线为74分,理科合格线为78.33分)考生取得南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8年6月21日至6月30日。考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相关规定,根据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2702名考生的加分奖项材料进行审核,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初审合格考生的加分奖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5月22日起至5月31日止。相关说明如下:公示内容中的竞赛加分项目及等级由我校招生本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予以认定,同类
南通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1号)精神,2022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报名条件具有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相关规定,根据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2675名考生的加分奖项材料进行审核,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初审合格考生的加分奖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5月11日起至5月20日止。相关说明如下:公示内容中的竞赛加分项目及等级由我校招生本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予以认定,同类
按照教育部、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需要、阳光高考平台报名情况、击剑专项统考测试成绩,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确定击剑项目11名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认定资格名单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
2021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历史类)代号院校、专业组(再选科目要求)、专业名称及备注计划数学制学费1301南通大学60130129南通大学29专业组(不限)以下专业只招收该校综合评价测试合格的考生60H2汉语言文学(师范)8四5200H3历史学(师范)5四5200H4新闻学6四5200H5国际经济与贸易7四5200H6会计学6四5
2022年初中生招生计划表专业代号专业(工种)招生计划学制培养晨次备注学院本部1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303+3中高职分段培养1、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专业招收南通地区中考成绩达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相应批次填报中考志愿2、5年制高技专业招收中考成绩达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303+3中高职分段培养3新能源汽车检
一、面试要求1、纪律要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截屏、直播、切换界面、接打电话等;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背对房门就坐,保证房门在视频可见范围内;面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任何其他人员;面试过程中,正视摄像头,保证在线面试中面部图像清晰;2、环境要求:考生须在封闭安静、光线充足的房间内独立进行在线面试;除面试要求的设备外,房间内其他具有录音、
根据南通职业大学2022年提前招生章程,现将我校面试具体工作流程和面试样题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具体安排如下。一、面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8:30开始。二、面试内容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测试题型分为职业素养类、综合分析类(主要考核创新思维和反应能力)、基础知识类(含高中阶段基础知识)),面试
南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精神,2021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报名条件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