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六盘水师范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收费标准、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2018-02-05 18:13  六盘水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
  • 第三条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
  • 第五条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招生监
  •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
  • 第七条报名条件:
  • 1.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
  • 2.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
  • 1.报名时间
  • 第一次填报
  • 第二次填报
  • 2.报名方式
  • 1.考试时间:
  • 第一次填报的考试时间
  • 第二次填报的考试时间
  • 2.资格审查地点
  • 3.考试内容:
  • ①我校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的方式及内容于2
  • 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 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 第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
  • 第十四条学校助学金政策执行国家有关“助、
  •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
  •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 第十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 第六章录取原则
  •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 第九章附则

                                              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学校简介:学校地处有“中国凉都”之称的六盘水市,与明湖国家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贵州美大学校园”,被评为“贵州省文明校园”。2013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列为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列入贵州省“十三五”规划期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开始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的办学理念,以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目标,着力培养教师、工程师等应用型人才。大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富乐敦大学、台湾地区等7所高校结为友好学校。每年均选拔优秀学生到台湾地区高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研修和交流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有关招生的监督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1.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取得2018年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
    2.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进行。
    第一次填报: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
    第二次填报: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首先在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填报我校志愿。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第一次填报的考试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17:00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3月17日8:30-18:00考试;
    第二次填报的考试时间:2018年4月13日9:00-17:00进行资格审查,2018年4月14日8:30-18:00考试。
    2.资格审查地点: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智学楼二楼)。
    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以下资料进行审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高中获得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考试内容:
    ①我校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的方式及内容于2018年3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录取成绩=文化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成绩。
    其中: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平均成绩的50%,即: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50%。
    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时考生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考试合格成绩。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不予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退役军人、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若再次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
    第十四条学校助学金政策执行国家有关“助、贷、勤、减、免、补”政策,贫困家庭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相关助学金。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璇
    电话:0858-8601126
    传真:0858-8601126
    网址:

    学校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邮编:553004

2018年六盘水师范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原标题:2018年六盘水师范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

2022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指南(中职生(含职高、技校生)毕业生)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指南(中职生(含职高、技校生)毕业生)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测试采取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一、考前准备考生通过学院统一发送的手机短信,分别加入考试QQ群(以报考第一自愿加群),通过群文件查找自己的相关测试信息,包括姓名和考生号对应的考试答卷及视

2022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指南(高中毕业生)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指南(高中毕业生)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测试采取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一、考前准备考生通过学院统一发送的手机短信,分别加入考试QQ群,通过群文件查找自己的相关测试信息,包括姓名和考生号对应的面试视频接收邮箱、考生面试题二维码。考生需准备一台录像

2018年六盘水师范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

2022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次填报志愿考生测试指南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第2次填报志愿考生测试指南(六类人员专项)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第2次填报志愿考生测试采取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一、考前准备考生通过学院统一发送的手机短信,分别加入考试QQ群,通过群文件查找自己的相关测试信息,包括姓名和考生号对应的面试视频接收邮箱

2022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缺额表

填报时间:贵州省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逾时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填报网址“高职分类招生志愿填报”栏链接登录志愿填报系统(http://flzs./)进行志愿填报。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密码。六盘水职业技

2022年贵州省中职招生报名及录取等工作的通知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中职招生报名及录取等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做好2022年中职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实施职业教育“黔匠班”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工作的通知》《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

2022年六盘水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4日20时公布。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网(http://ntce..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凭本人姓名和证件号登录即可查询到本次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受理时间和方式:一、受理对象在贵州省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对此次笔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二、受

2022年盘州市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图)

报名须知(一)新生入学集中报到时间:春季集中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23、24日三天。秋季集中报名时间:2022年8月9、10、11日三天。(二)报名条件1、符合我省招生的有关户籍规定;2、初中应(往)毕业生,学制三年;3、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学制一年。(三)报到注意事项1、报名时需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自带日常生活用品,到校后统一自

2018年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