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大学毕业生离校须知(联系电话)

2018-05-22 16:44  湖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毕业生须办理的手续及流程
  • 1、6月18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
  • ①结清相关费用。未缴清学费、教材费的毕业生,分别到财务处、教材科缴费(财务处-综合楼三楼334办公室;教材科-5号楼105室)。
  • ②归还图书。(图书馆二楼,如有图书欠费的同学,请先缴纳欠费,再退校园卡)
  • ③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按学校党委组织部、团委通知办理)
  • ④校园卡退费(按卡务中心通知办理)
  • ⑤退宿(到各楼栋管理室交还家具、钥匙,学生宿管中心会出具已交还家具、钥匙的凭证。)
  • 2、6月21-22日,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报到证等。
  • ①6月10日前,已经结清学费、教材费,归还图书,退宿的毕业生,可于6月21-22日,直接到学院领取相关证件(6月10日17:30前,财务处、教材科、图书馆将相关数据反馈给各学院);
  • ②6月11日,各学院为需要缴费、归还图书的毕业生发放《201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表》,学生凭各部门盖章确认的《201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表》,于6月21-22日到学院领取相关证件。
  • 3、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的以及延迟毕业的研究生:
  • ①由学校研究生院提供名单给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和图书馆,学校将自动将学生校园卡中使用权限和信息保留-研究生报到后,同时请同学们在新的校园卡办理下来之前及时归还图书和清理有关欠费;
  • ②本校考本校的研究生持个人申请于6月27日到研工部领取入住凭单,7月4日-6日-校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9月份报到时不再变动)。
  • 二、注意事项
  • 1、毕业生最好由本人亲自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以免遗失。如请同学代领,须手写委托书。建议毕业生领取证件后,扫描或拍照,为相关证件预留电子版。
  • 2、就业报到证是国有单位落实编制、转正定级,非国有单位任用干部,到公安部门(派出所)转户口,转毕业生档案的唯一凭证,也是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必备材料,请务必办理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在两年择业期内必须在地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才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进行补办,然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打印新的报到证。
  • 3、毕业生离校后请务必到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单位报到,将户口迁移证交工作单位上当地户口,或亲自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或到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不可将户口迁移证留在手中,以免过期。
  • ①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 ②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 ③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 ④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 ⑤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 4、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原因需要改派的,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无就业单位可免);二是原就业报到证;三是具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档函或签订的协议书;四是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持上述材料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
  • 5、毕业时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考上研究生(升学硕士、博士、博士后进站)的;二是不能正常毕业的(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务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中心,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否则将永远失去办理就业报到证的资格);三是定向委培生(注:如果定向委培生需要报到证,应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盖章)和招生录取时签章完备的定向委培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生的报到证单位名称与定向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一致,且与2017年12月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定向单位一致)。
  • 6、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暑假期间集中办理改派时间安排:
  • 7、档案查询:
  • 8、应届毕业生可登陆新职业网和学信网查询学历和就业信息:

全体毕业生同学:

同窗苦读几度秋,情深义重永相连。 衷心祝愿2018届毕业生前程似锦、生活幸福。今年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2日,临近毕业离校,为协助毕业生同学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平安顺利离校,奔赴新的人生驿站,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毕业生须办理的手续及流程

1、6月18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

结清相关费用。未缴清学费、教材费的毕业生,分别到财务处、教材科缴费(财务处- 综合楼三楼334办公室;教材科-5号楼105室) 。

② 归还图书。(图书馆二楼,如有图书欠费的同学,请先缴纳欠费,再退校园卡)

③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按学校党委组织部、团委通知办理)

④ 校园卡退费(按卡务中心通知办理)

⑤ 退宿(到各楼栋管理室交还家具、钥匙,学生宿管中心会出具已交还家具、钥匙的凭证。)

温馨提示:考虑到部分学生实际需要,退宿可延迟至6月25日。

26月21-22日,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报到证等。

① 6月10日前,已经结清学费、教材费,归还图书,退宿的毕业生,可于6月21-22日,直接到学院领取相关证件(6月10日17:30前,财务处、教材科、图书馆将相关数据反馈给各学院);

② 6月11日,各学院为需要缴费、归还图书的毕业生发放《201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表》,学生凭各部门盖章确认的《201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表》,于6月21-22日到学院领取相关证件。

3、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的以及延迟毕业的研究生:

① 由学校研究生院提供名单给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和图书馆,学校将自动将学生校园卡中使用权限和信息保留至研究生报到后,同时请同学们在新的校园卡办理下来之前及时归还图书和清理有关欠费;

② 本校考本校的研究生持个人申请于6月27日到研工部领取入住凭单,7月4日-6日至校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9月份报到时不再变动)。

二、注意事项

1、毕业生好由本人亲自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以免遗失。如请同学代领,须手写委托书。建议毕业生领取证件后,扫描或拍照,为相关证件预留电子版。

2、就业报到证是国有单位落实编制、转正定级,非国有单位任用干部,到公安部门(派出所)转户口,转毕业生档案的唯一凭证,也是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必备材料,请务必办理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在两年择业期内必须在地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才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进行补办,然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打印新的报到证。

3、毕业生离校后请务必到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单位报到,将户口迁移证交工作单位上当地户口,或亲自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或到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不可将户口迁移证留在手中,以免过期。

特别关注(非常重要!):在武汉市就业,但单位不接收户口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离校后,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附: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 

需提供的材料: 

① 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② 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 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 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⑤ 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4、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原因需要改派的,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无就业单位可免);二是原就业报到证;三是具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档函或签订的协议书;四是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持上述材料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

5、毕业时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考上研究生(升学硕士、博士、博士后进站)的;二是不能正常毕业的(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务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中心,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否则将永远失去办理就业报到证的资格);三是定向委培生(注:如果定向委培生需要报到证,应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盖章)和招生录取时签章完备的定向委培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生的报到证单位名称与定向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一致,且与2017年12月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定向单位一致)。

6、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暑假期间集中办理改派时间安排:

本专科毕业生:7月11日-8月10日期间,每周一至周四收取改派材料,周五下午领取新的报到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662922,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研究生: 7月12日、17日、19日、24日、26日、31日;8月2日、7日、9日收取改派材料,7月13日、20日、27日;8月3日、10日下午到行政楼636室领取报到证。

7、档案查询:

本专科生:毕业生可在8月-10月登陆湖北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询档案邮寄EMS快递单号:网址:http://hubu.***/,追踪档案是否已经寄到单位,如未寄到请及时与学工处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88661525,联系人:李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二楼213室。

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于7月20日(博士毕业生可于10月20日)后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陆研究生院学生信息服务系统http://gs.***.cn查询自己的档案寄递情况,跟踪EMS运单寄递情况,并尽快到档案接收单位查看自己的档案是否寄到,同时催促档案接收单位尽快清点自己的档案材料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送)达湖北大学研究生院档案管理办公室。因档案转递地址错误造成的档案退回,请于9月10日后与各院研究生秘书联系。联系电话:88663203,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八楼819室。

8、应届毕业生可登陆新职业网和学信网查询学历和就业信息:

  新职业网:http://www.***/tbch/byqx/

  学信网:http://www.***.cn/

 

湖北大学招生就业处

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2018年湖北大学毕业生离校须知

2018年湖北大学毕业生离校须知

全体毕业生同学:同窗苦读几度秋,情深义重永相连。衷心祝愿2018届毕业生前程似锦、生活幸福。今年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2日,临近毕业离校,为协助毕业生同学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平安顺利离校,奔赴新的人生驿站,特温馨提示如下:毕业生须办理的手续及流程1、6月18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①结清相关费用。未缴清学费、教材费的毕业生,分别到财务处、教材科缴费(财务处-综合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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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毕业生同学:同窗苦读几度秋,情深义重永相连。衷心祝愿2017届毕业生前程似锦、生活幸福。今年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4日,临近毕业离校,为协助毕业生同学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平安顺利离校,奔赴新的人生驿站,特温馨提示如下:毕业生须办理的手续及流程1、6月22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①结清相关费用。未缴清学费、教材费的毕业生,分别到财务处、教材科缴费(财务处—综合楼三

2017年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毕业生离校须知

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须知:二级学院办理离校手续须知1、学院打印《湖北商贸学院学生离校手续表》,辅导员发放给毕业生;2、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党务工作部要求,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3、清理毕业生相关费用。对毕业生有欠学费、欠图书费、欠公物赔偿费等情况,督促毕业生尽快缴清,同时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须知1、办理时间:6月1日到6月15日;2、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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