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录取结果、分数线、招生计划)

2018-07-28 14:51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第四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 第七条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 第八条区内提前批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考生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联考成绩。
  • 第九条区内普通批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和口语成绩较优的考生;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优的考生;理科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优的考生。
  • 第十条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 第三章 招生条件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生源省外语口试。
  • 第十二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声讯台以及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网、电话、手机短信、等方法查询。录取通知书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新生寄发。
  • 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 第十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文件《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如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 第十八条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
  • 第十九条招生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邮编:530226,咨询电话:0771-3191252;传真:0771-3191252;学院网址:http://www.gxsy.edu.cn/。
  •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五章 其 他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条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生源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八条区内提前批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考生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联考成绩

第九条区内普通批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和口语成绩较优的考生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优的考生理科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优的考生

第十条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生源省外语口试

第十二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声讯台以及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网电话手机短信等方法查询录取通知书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新生寄发

第五章  

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者学院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艺术教育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13500/·体育教育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广告学金融工程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专业:1450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5000/·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17000/·

第十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文件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如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颁发国家统一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招生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邮编:530226,咨询电话:0771-3191252;传真:0771-3191252;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2018328

原标题: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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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批准收费标准(元)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1汉语言文学13500桂价费【2017】39号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000桂价费【2017】39号3英语14500桂价费【2017】39号4体育教育14500桂价费【2017】39号5音乐学17000桂价费【2017】39号6广告学14500桂价费【2017】39号7数学与应用数学14500桂价费【2017】3

2018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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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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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

2015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学院的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

2013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

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全称: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国标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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