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招章程(收费标准、分数线、考试成绩)

2019-06-29 22:13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6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4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大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大道21号,邮政编码:52623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新生报广东省教育厅学籍电子注册,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证院校名称: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9号)的要求。
  •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 第十九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同分点录取规则,即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 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数内,学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视生源情况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考专业、“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并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剩余计划专业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四条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均无比例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工科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经管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模特与礼仪专业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元/年。
  •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1)学院内助学制度:为贫困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 (2)学院内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每学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学院内设"优秀毕业生",对优秀的学生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学金。
  •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吴文咸 监督电话:0758-3603811 传真:0758-3603339 电子邮箱:179031400@qq.com
  •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38-1666 传真:0758-3603628 电子邮箱:728868168@ 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xxgcxy.cn 招生网址:http://zs.xxgcxy.cn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于2017年12月24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则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6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4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大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大道21号,邮政编码:52623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新生报广东省教育厅学籍电子注册,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证院校名称: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9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同分点录取规则,即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数内,学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视生源情况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考专业、“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并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剩余计划专业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均无比例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工科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经管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模特与礼仪专业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元/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1)学院内助学制度:为贫困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2)学院内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每学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学院内设"优秀毕业生",对优秀的学生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学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吴文咸 监督电话:0758-3603811 传真:0758-3603339 电子邮箱:@***

 第三十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38-1666  传真:0758-3603628 电子邮箱:@ ***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于2017年12月24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原标题:2018年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要市技工学校招生信息

一、学校简介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技工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省级重点技工学校,是肇庆市高要“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压铸与模具技术训练中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就业与实习基地”、“广东省食品安全员培训认定机构”、“深圳市航空公司培训基地”、“国家开放大学铸造学院高要分院”、“肇庆华锋股份人才培养

2022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

2022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简章(面向高中毕业生)

学校名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3810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一、2022年春季稿考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计划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所属学院校区601701临床医学50临床医学院新区校区702口腔医学58口腔医学院703口腔医学技术55704中医学50中医学院705中医骨伤55706针灸推拿5570

2022年肇庆市技师学院招生简章(图)

招生代码:9800019肇庆市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招生开始啦!今天起学院微信公众号“报名缴费”通道接受新生报名学院配备一个标准田径运动场及体育馆,拥有花园式校园,环境优美,足球场、篮球场、图书馆(现有30万册图书)等文体设施完善,宿舍全空调,独立卫浴,无线网络全覆盖,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同学们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参加醒狮协会、轮滑协会、暖阳志

2022年肇庆市财经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招生代码:8800534肇庆市财经中等职业学校经肇庆市教育局批准成立、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备案的全日制职业学校。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肇庆旅游区内,现开设有学前教育、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计算机平面设计、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电工制冷、汽车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等13个专业,以培养中、高等职业技能人才于一体的大

2022年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秋)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8800515五年全日制大专中专(三年学费全免)一、学校荣誉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点及考点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校园篮球推广学校肇庆市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肇庆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肇庆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肇港澳职教合作指定学校肇庆市校园足球推

2022年肇庆启聪学校秋季招生通知

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肇庆启聪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肇庆启聪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是一所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听障儿童及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智障(含孤独症)少年儿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近年来,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76人,在校学生218

2022年肇庆市商务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图)

报读(3+证书)班可报考全日制大专本科

2022年高要市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招生代码:9800087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技工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省级重点技工学校,是肇庆市高要“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压铸与模具技术训练中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就业与实习基地”、“广东省食品安全员培训认定机构”、“深圳市航空公司培训基地”、“国家开放大学铸造学院高要分院”

2022年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入学报到日期2022年9月3、4日。二、开学报到时请携带如下证件和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一式叁份,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类别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一式叁份,③收费凭证,④彩色红底一寸相片10张。三、收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按学年收费,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为:1.免费生(农村、县镇非农、城市符合条件的学生)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