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方案(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考试大纲)

2018-10-30 14:45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考点主考:于涛、徐安庆
  • 二、考点监督:曾武高
  • 三、考务办主任:范成臣
  • 四、考务办成员:黄春荣、吴磊、欧阳建华
  • 五、考试时间安排
  • 1、考前培训时间
  • 2、考试时间及科目
  • 3、具体时间安排
  • 六、考务工作安排
  • 第一条应试人员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经监考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持其它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学院招就处办理准考手续。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 第二条应试人员除携带水笔和圆珠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以外,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器、存储器、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座位。己带入考场的物品要按监考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否则,视为作弊,该科目(场次)考试按零分处理。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 第三条开始考试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 第四条应试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纸)或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填写(涂)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听到统一铃声后开始答题。应试人员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志。
  • 第五条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写迹不清楚、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 第六条考试规定需在答题纸上书面作答的,应试人员应使用黑色字迹水笔或圆珠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需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须使用2B铅笔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答题卡造成无法机读由考生自己负责,试卷按零分处理。答案未在规定部位书写或填涂的无效。
  • 第七条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场内吸烟,严禁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或传递试卷(答案),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 第八条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告考试工作人员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 第十条除本主考、副主考,本考场监考、流动监考、巡考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 第十一条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或者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 第一条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 第二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 (七)未在答题卡(纸)规定位置上答题的,或者未用现代汉语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 第三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院单招办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考试主管部门报省教育厅考试院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 (四)将无线耳机、无线接收器等高科技作弊设备带入座位并使用的;
  • (五)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 第四条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的处理:
  •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的;
  •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 第五条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应由两名以上考务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
  • 第六条应试人员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员、其他应试人员以及威胁他人安全的,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 一、监考教师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动确
  • 二、监考教师认真检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
  • 三、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终维
  • 四、监考教师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
  • 五、考核结束,监考教师清点答卷份数无误后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 8 年单独招生考试组织册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
考务工作总要求
严 密 组 织        精 心 安 排
严 明 纪 律        端 正 考 风
确 保 考 试 工 作 万 无 一 失
一、考点主考: 于涛、徐安庆
      考点副主考: 徐祖荣、孙霏、卢雅芳
二、考点监督: 曾武高
三、 考务办主任: 范成臣
四、考务办成员:黄春荣、 吴磊、欧阳建华
五、考试时间安排
1、考前培训时间
    2018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4:00 到教学楼 2108 教室集中,并进行考前培训、布置考场。
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 年 3 月 18 日(星期日)上午 8:30-11:30《语文+数学》;下
午 13:00 开考《计算机操作》具体安排详见(计算机操作批次)
3、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监考人员集中时间预备铃开考铃结束铃专业科目
3 月 18 日上午8:008:208:3011:30语文 数学
下午12:3012:5013:0015L00计算机操作
六、考务工作安排
序号工作岗位要求责任人责任人
1监督员负责对监考人员的产生、考风考纪、试卷管理等环节实施监督曾武高
2考务办协助主考做好考务工作,同时负责责任考场的管理工作徐祖荣
3带队组织好学院监考老师范成臣
4流动监考负责责任考场的管理工作,同时协助考点主考做好考务工作徐祖荣、孙霏、卢雅芳
5监考按照《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手册》要求,履行相关职责。详见《监考人员名单》
6医务负责考点内医务工作黄桃英
7餐饮负责考生在考试期间的用餐李淑萍
8住宿负责考生在考试期间的住宿卢雅芳
9保卫保卫人员早上 8 时前到岗,负责考点内的清场,处理突发事件,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工作人员和工作车辆凭专用证、牌进入考点,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刘传洪
10宣传司铃按照司铃时间准点司铃、负责有关后勤服务工作江波
11报名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制作准考证等工作孙霏
12命题阅卷负责制定单招考试大纲及阅卷工作方案。负责管理单招考试试卷的命题及阅卷等相关工作饶林春、戴奔
备注1、开考前半个小时召开考务会,考点监督员、监考等考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2、试卷保管人员:2 人(饶林春、范成臣)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 应试人员开考前 30 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经监考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持其它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学院招就处办理准考手续。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第二条 应试人员除携带水笔和圆珠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以外,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器、存储器、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座位。己带入考场的物品要按监考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否则,视为作弊,该科目(场次)考试按零分处理。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第三条 开始考试 30 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第四条 应试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纸)或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填写(涂)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听到统一铃声后开始答题。应试人员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志。
    第五条 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写迹不清楚、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第六条 考试规定需在答题纸上书面作答的,应试人员应使用黑色字迹水笔或圆珠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需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未用 2B 铅笔填涂的答题卡造成无法机读由考生自己负责,试卷按零分处理。答案未在规定部位书写或填涂的无效。
    第七条 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场内吸烟,严禁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或传递试卷(答案),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第八条 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告考试工作人员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第十条 除本主考、副主考,本考场监考、流动监考、巡考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一条 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或者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第二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未在答题卡(纸)规定位置上答题的,或者未用现代汉语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院单招办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考试主管部门报省教育厅考试院给予其 5 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将无线耳机、无线接收器等高科技作弊设备带入座位并使用的;
   (五)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条 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五条 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应由两名以上考务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告知书应当通过邮寄送或者公告形式送达应试人员。
    第六条 应试人员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员、其他应试人员以及威胁他人安全的,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 单独招生 监考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单独招生考试管理,明确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监考工作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监考职责:
    一、监考教师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动确认监考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监考教师于考前 30 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并将手机交给监察室工作人员,保护好试卷直接到达考场,于考前 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入场,监考老师必须佩带监考牌进入考场。
    二、监考教师认真检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根据考生名单、学号、准考证等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在签名表上签字并安排考生就座;清理考场,引导考生将纸介质材料和有存储、通讯、计算等功能的电子设备放到指定地点,并提醒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开考前宣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场规则》,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考前 10 分钟随机叫两考生检查试卷的密封情况并要求签字。正式开考后收齐考生的手机(关机)和身份证。
    三、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做到两人一前一后监考,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聚集聊天、抽烟、看书、使用手机等;对考生试卷中字迹不清楚的,可当众说明,但不得向考生对试题内容、题意或答案做任何解释或暗示。
    四、监考教师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禁止迟到30 分钟以上的考生入场,并以缺考论处。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苗头,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认定并没收违纪、作弊物证,在考生答卷得分处注明“记零分”并签名;要求违纪作弊学生详细填写事实经过后立即退场;监考教师详实填写《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情况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
    五、考核结束,监考教师清点答卷份数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发放手机和身份证,并将试卷、答卷、《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单独招生考试情况登记表》按要求装订密封后交回考务办。凡不能按要求履行监考任务的监考教师,学院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按照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条例》及《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请各位监考的老师,务必仔细学习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义务。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原标题:2018年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2022年致抚州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你们好!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2年5月14日—15日举行。抚州考区面试考点设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抚州市实验学校。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特将防疫要求告知如下。一、考前准备1.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更新本人健康码、行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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