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晋招委[2011]4号》文件精神,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对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好2017年我院的单独招生工作,本着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独招生领导机构:
 
1、领导组
 
组      长:闫潞平
 
常务副组长:卫崇文
 
副  组  长: 杜高峰、常  庆、弓文良、刘卫中、张文明、孙群英
 
成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张旭平(兼)
 
        成员:孙群英、郭  辉、张吉虎
 
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各小组工作;正确把握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
 
3、纪检监察组
 
组长:郭  辉(兼)
 
成员:张  栋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考务工作组
 
组长:牛全忠
 
成员:闫贵玲、杜高仕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组织考试、评卷等工作;负责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的测算。
 
5、综合素质面试及品德考核组
 
组长:张吉虎(兼)
 
成员:王国化、黄红星及相关系部领导。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面试及思想品德考核;制定各专业详细的面试标准;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
 
6、综合成绩汇总组
 
   组长:姜  勇(兼)
 
   成员:张  栋、温玉成
 
负责把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汇总并排出名次;负责把汇总后的成绩张榜公布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负责解答学生对本人成绩提出的疑问。
 
7、宣传组
 
组长:孙群英(兼)
 
成员:张联中、田茂林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转;负责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程序、规定和工作进程。
 
8、录审组
 
组长:张旭平(兼)
 
成员:胡建军、姬俊苗、魏继华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报名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印制招生简章;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审批;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
 
9、安全保卫组:
 
组长:郭保明(兼)
 
成员:郭广明、曹茂盛、李时珍
 
负责面试场所周围的警戒,确保面试环境的安静有序;负责面试当天考生及工作人员入门证件的查验,无证人员不得入内;负责面试当天车辆的调度,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二、招生专业:
 
2017年我院实行单独招生的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机电方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测量技术(矿山测量方向)、煤化工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园林技术、休闲农业、设施农业与装备、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会计、电子商务、导游、酒店管理、空中乘务、食品生物技术、环境工程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三、报名:
 
凡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自愿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业中专、技校和普通中专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网址)。申请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4月5日至4月7日,凭本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填报我院志愿。
 
    四、报名确认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我院网站下载,网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高考数码照片于4月15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非应届毕业生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面试时,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考生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查看。
 
    五、成绩公布: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结果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网址)。对录取结果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355-3589121。
 
    六、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成绩相同,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但有关加分材料需在报名确认时提交,以备审核。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7、我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9、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10、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17日—23日,5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七、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要求172cm-185cm,女生身高要求162cm-174cm,需提前进行面试。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355-3526020、3526034、3589261
 
监督电话:0355-3589121
 
学院网址: 
 
 
	原标题:2017年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