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师范大专学校艺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录长沙师范学院取结果)

2017-04-17 07:38  长沙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
  • 第三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
  • 第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有美术学、动画、数字
  • 第五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
  • 第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
  • 第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专业省统考
  • 第九条我校在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福
  • 第十条校考各专业考试科目及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凡
  •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
  • 第十三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
  •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
  •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
  •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 第四章 学费标准
  • 第五章 附则

  

长沙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教、艺、文、工、管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有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书法学、音乐学三大类六个专业。面向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区)组织校考招收美术、书法、音乐类考生,其他省份认可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详细计划以各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专业以统考(联考)成绩为准。其它省份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

第九条我校在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区)教育厅指定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详细考试时间安排以各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校考各专业考试科目及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以上各专业校考成绩通用。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和国画。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临帖成绩×80%+创作成绩×80%+国画成绩×40%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专业测试。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100分,专业总分=视唱听音成绩×40%+主专业成绩×160%。

第十一条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凡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成绩和各省要求合格证比例核发专业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并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送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校考成绩×0.7)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若校考合格生源不足,所在省级招办同意我校录取统考(联考)合格考生的,在录取完校考合格考生后,再按统考(联考)合格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数、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湖南省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外省省份,专业成绩认可该省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数、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

第十三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zs.***,招生电话0731-84036198,投诉电话0731-84036011。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学校招生监察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与入学考试成绩不符,经核查确认为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我校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每生8000元/年,书法学专业学费每生4800元/年,音乐学专业学费每生6000元/年,如有变化,以湖南省发改委新核定的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2016年12月30日

原标题:2017年长沙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

2022年长沙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图)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面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特提醒同学们注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3月7日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缴费确认

各位考生:学校缴费确认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7日,请已经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系统时间段内完成缴费和确认。没有缴费的考生,学校不安排考试。具体缴费确认操作流程如下: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湖南省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已报名考生二、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组别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专业组一(学前教育系)学前教育三年2353500元/年早期教育三年503500元/年专业组二(信息技术系)数字媒体技术三年1005500元/年云计算技术应用三年504600元/年软件技术三年507800元/年专业组三(艺术系)美术教育

2022年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组考工作告考生书(考试细则)

一、笔试地点考生在高考报名点所属市州(生源地)规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可根据14位或10位考生号来确定本人考试市州。14位考生号的,左起第5、6位为市州代码,例如考生号:,则23为市州代码;10位考生号的,左起第1.2位为市州代码,例如考生号:,则07为市州代码。具体考点分布如下,如有调整,以准考证标注的考点为准。市州代码市州考点学校01长沙长沙幼儿师范高等

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安徽省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022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下称“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