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信息(网上报名、考试成绩、分数线、报名时间)

2017-06-14 21:22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选拔对象 选拔综合素质全面
  •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CC及其以上;
  • 二、符合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 三、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第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 计划数为4
  • 第三条选拔程序 一、报名
  • 1.网上报名
  • 2.报名时间
  • 3.高考志愿填报
  •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 三、考核
  • 1.考核时间:2017年7月6日
  • 2.考核形式与内容
  • 四、入选名单确定
  • 第四条录取办法 入选名单经我校本
  •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我校综合评价
  • 第六条附则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
  •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专
  • 2.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
  • 3.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
  • 4.预计公布时间7月8日
  •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
  •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
  • 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
  •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三、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中山大学2017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选拔对象          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志存高远、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CC及其以上;
         二、符合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三、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普通本科一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计划数为400名,其中文科73名,理科327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
         第三条 选拔程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信息(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须上传证明材料)、志愿信息、个人陈述等内容,附加材料处上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可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确认志愿。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6月24日。
         3. 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同时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http://www.***.cn)上的自主招生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专业志愿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一致,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具体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我校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材料审核情况,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的2倍比例确定考核名单。
         预计公布时间:7月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3-5日
         三、考核
         1. 考核时间:2017年7月6日
         考核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 考核形式与内容
         考核以小组面试进行,每组专家不少于5名。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以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入选名单确定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入选名单。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例如,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AB,则对应成绩为25+25+21=71分。
         2. 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入选。
         3. 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排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顺序排序。
         4. 预计公布时间7月8日
         第四条 录取办法          入选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但未入选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次投档与录取。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分别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六条 附则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5月2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广东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sysuzs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2017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和计划表
学院名称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计划 学院所在校区 报到校区
文科 理科
航空航天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   10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14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材料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   15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30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智能工程学院 自动化   12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智能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8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12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药学院 药学    12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6 2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历史学系 历史学 4 2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哲学系 哲学 5 2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国际金融学院 金融学 4 12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国际金融学院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 4 12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国际翻译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 20 4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4 2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26 3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数学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12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物理与天文学院 物理学   12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   17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24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海洋科学   18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   12 珠海校区 广州校区南校园*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5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类(中法合作办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   15 珠海校区 珠海校区
医学院 临床医学   50 深圳校区 广州校区东校园*

         注:报到校区一栏*表示本科专业学生根据教学安排,后一阶段迁移就读校区,具体情况以当年公布为准。

原标题:2017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2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22年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占85%)、我校考核成绩(占15%)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培养质量及要求、转专业、学费、证书等同普通批录取的考生一致。一、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符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通知

各位家长、考生:2022年,我校将在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五省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报考资料,我校于2022年1月17日10:00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n/),截止报名时间等以教育部批复的招生简章为准。各位家长、考生可通过招生办公室、招生宣传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admi

2022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流程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27日,

2022年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秋季招生报名

我院2022年秋季招生已正式开始接受报名,感谢一直关注我院招生工作的家长及学生们。有意就读我院的学生可通过学院官网或学院微信公众号查看招生计划并进行报名、缴费。如有疑问,可致电我院招生热线:020-82374518、82340319、82351259。一、招生计划系部序号专业名称专业方向高中起点初中起点预备技师三年制高级技工(三年制)高级技工(五年制)中级技

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广东省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一、招生对象

2017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7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条选拔对象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志存高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与报考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开始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与报考

2022年广东省高考报名常见问答

一、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