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中华女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9月,第一届研究生正式入学。2
一、《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二、专业领域书目妇女服务领域:《妇女社会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张李玺主编,2008年09月出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妇女维权领域:《妇女法学》,法律出版社出版,2015年出版,李明舜,林建军主编。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2021年度我校录取工作已完成情况如下(8月11日更新):本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录取情况以各省考试院终发布为准。一、北京市本科提前批普通A段学前教育(师范):录取低分478分(同分情况下优先比较语文成绩,此分数录取考生低语文成绩91分)本科提前批艺术B段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低综合分:357.5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低综合分:47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低综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1.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英文译名:ChinaWomen’sUniversity2.国标代码:111493.注册地址:北京
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组织第二次复试。院(系)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政治/综合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 分026系统科学学院071100系统科学01系统理论系统科学学院071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为基础,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英文译名:CHINAWOMEN’SUNIVERSITY2.国标
我校已完成以下批次录取工作:湖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如下:音乐(文)播音与主持艺术:376.68美术(文)服装与服饰设计:637环境设计:656视觉传达设计:627安徽省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如下:文史会计学:513.7935金融学:513.9847贵州省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如下:文史学前教育:一志愿542.,征集志愿540.会计学:543.金
我校已完成以下批次录取工作: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如下:文史女性学:556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如下:文史女性学:541理工女性学:531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如下:文史女性学:571理工女性学:519四川省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如下:文史女性学:563理工女性学:536上海市本科普通批录取分数线如下:综合改革学前教育:428汉语国际教育:434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复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招收专业1.服装与服饰设计2.视觉传达设计3.表演(服装表演)4.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省份1.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