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04-18 12:14  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
  • 第二条学校名称
  • 第三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地址为
  • 第四条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 第五条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
  • 第六条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第七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九条2017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
  • 第十条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
  •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 第十二条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
  •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地省
  • 第十四条学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 第十五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
  • 第十六条学院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 第十七条如在录取期间通过有效方式确认考生..
  • 第十八条学院2017年学费、住宿费收取标..
  • 第十九条学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
  •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
  • 第二十一条学院坚持从严治招,确保公平公正..
  • 第二十二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
  •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新生入学
  •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三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地址为:阿克苏市阿温大道121号。

第四条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第五条学院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第六条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的资格,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2017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汉语言专业外,其它专业民考民、双语学生预科一年)。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的考生学院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录取:(1)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有体育特长的,特别是对于获一级或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优先录取。(3)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优先录取。(4)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加分的基础上,优先录取。(5)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考生主修外语为英语。

第十五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如在录取期间通过有效方式确认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予以退档。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学院2017年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金融学、旅游管理、汉语言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流工程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英语、俄语、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11000元/学年;除汉语言专业外,其它民考民、双语考生报到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预科学费标准参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退学或保留学籍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等奖项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学院坚持从严治招,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路1号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学工办(招生办公室)

邮编: 843100(阿克苏校区)

联系电话:0991-4595603(乌鲁木齐校区)

0997-2205566(阿克苏校区)

传真: 0991-4585604(乌鲁木齐校区)

0997-2205678(阿克苏校区)

网址:

Email: xjistedu@***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日

原标题:2017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新疆理工学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指导精神,为提高学校招生工作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7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第三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地址为:阿克苏市阿温大道121号。第四条新疆大

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规范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理工学院(XinJiangInstituteof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13558。第三条办学性质:新疆理工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办学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西路1号。第五条新疆理工学

2021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理工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名,开设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建设技术研究中心(平台

2021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学校简介新疆理工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名,学校开设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建设

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一、学院概况新疆理工学院(XinJiangInstituteof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13558,学院位于新疆阿克苏市,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公办本科层次应用型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10人、博士

2018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1月,通过国家教育部关于办学资质审核批准为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为主,管理学、文学、法学等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大学。为切实贯彻《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精神,促进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新疆大学与阿克苏地区以合作办学的形式,在阿克苏地区建设新疆大学科学

2019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新疆理工学院概况新疆理工学院(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成立于2002年8月。2019年6月,通过国家教育部考察评估批准转设为公办本科院校,是一所以理学为基础,工学为主体,管理学、文学、法学等各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校园规划占地面积2856.9亩,一期占地面积20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8.50万平方米,在校生近6000名。学院具有良好的

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新疆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区内)专业名称科类层次学制(年)学费(元)普通类普通类国贫专项普通类南疆单列单列类单列类国贫专项单列类南疆单列双语类双语类国贫专项双语类南疆单列小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本土木工程理本435000物流工程理本测控技术与仪器理本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理本435000能源化学工程理本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理本通信工

2022年新疆职业大学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2】80号)要求,为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学校党委决定2022年组织实施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章报名一、招生对象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