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报名条件、考试科目、报名时间、收费标准、考试时间)

2017-03-01 11:10  武汉音乐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武汉音乐学院简介
  • 二、全国联招报名与考试
  • 1、报名条件
  •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 3、考试科目
  • 4、考试时间、地点
  •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 四、专业校考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 (1)报名
  • (2)现场确认
  • (3)考试:2017年5月26日。
  • (4)成绩查询
  • (5)注意事项
  • 五、专业校考考试要求及录取
  •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 (2)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
  • (3)指挥
  • (4)演唱
  • (5)中国乐器、西洋管弦
  • (6)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 七、收费标准
  • 八、联系方式
  • 九、其它
  • 1、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
  • 2、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
  • 4、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一、武汉音乐学院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之一,也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组建于1953年,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分为毗邻的滨江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和解放路校区(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于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设置有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6专业,包含17个专业方向,涵盖音乐理论研究、音乐表演与创作、舞蹈表演与创编等领域,已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与艺术实践四位一体学科专业体系。学院同海内外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高等院校下设的音乐艺术学院、各类各级艺术团体开展有广泛的学术及艺术实践交流活动。

二、全国联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均可报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根据专业需要制定的补充规定。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考生可向联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咨询,并索购《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查询。

3、考试科目:根据联招办的规定,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是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是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从2017年起,联合招生考试大纲有微调,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各报名地点备有考试大纲出售,考生可径往索购。

4、考试时间、地点:以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当年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计划招收港澳台地区本科生(根据考生生源情况,我院保留不录满权利)。我院不招收预科生。专业目录如下(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专业代码

专  业

招考方向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130202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

五年

艺术管理

四年

音乐教育

四年

130308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

四年

130201

音乐表演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五年

演唱(民族唱法、美声、通俗唱法)

四年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四年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巴松)、竖琴、西洋打击乐器〕

四年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四年

通俗乐器演奏(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

四年

130204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四年

130206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四年

四、专业校考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报考我院的考生,除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全国联考外,还须参加我院的专业校考,程序如下:

(1)报名考生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cn)的下载专区下载《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75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wyzb@***.cn

(2)现场确认考生须2017526日(9:00-12:00)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含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费手续。港澳地区考生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全国联招考试准考证”原件,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全国联招考试准考证”原件。

(3)考试2017526日。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发布考生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请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新通知

(5)注意事项:报名考试费为每人60/科,现场确认时收取;每位考生13个招考方向;报考演奏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管风琴、竖琴除外)。

五、专业校考考试要求及录取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科目及要求

1、作曲:根据给定的材料现场写作歌曲1首;

2、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校考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专业结构成绩=作曲70% +演奏30%)。

2)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

科目及要求

演唱歌曲1-2首或演奏乐曲1-2首,乐器不限。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音乐表演校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3)指挥

科目及要求

1、指挥:指挥1首管弦乐队作品或1首合唱作品(自备录有所指挥作品的音响)

2、钢琴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校考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专业结构成绩=指挥70% +钢琴演奏30%)。

4)演唱

科目及要求

演唱歌曲12(可使用自备的伴奏音响、也可清唱,如需钢琴伴奏,我院可以免费提供)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音乐表演校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5)中国乐器、西洋管弦(打击)乐器、键盘乐器、通俗乐器演奏

科目及要求

演奏乐曲1-2(民族打击乐及西洋打击乐可任选打击乐器进行考试;考试所需乐器如需我院提供,请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中注明)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音乐表演校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6)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科目及要求

1、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以作复合性的展示,基本功考试穿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2、舞蹈表演(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校考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我院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七、收费标准

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应缴纳学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滨江校区)

联系部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30060

咨询电话:+86-27-88076720

   真:+86-27-88076721

 址:http://zsks.***.cn

九、其它

1、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文件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和军训课;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院授予其相应学位。

2、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4、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原标题: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2022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

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作曲》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港澳台学生《作曲》科目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考试安排1.考试对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专业《作曲》科目考试考生。2.考试科目及要求作曲:根据给定的材料写作歌曲1首。3.考试时间安排正式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14:00至下午17:00。考生须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13:45准时进入

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学校概况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校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解放路校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毗邻的滨江校区位于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司门口校区位于武昌区解放路427号。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

2022年武汉音乐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

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简介武汉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组建于1953年,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分为毗邻的滨江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和解放路校区(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于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现对参加本次线上考试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请考生详细阅读本须知,遵守相关要求,做好相应准备,认真备考、诚信考试。考试安排1.考试对象已发送《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电子邮件到我校邮箱报名的所有考生。2.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已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3

2022年武汉体育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

2022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

作曲作曲研究方向专业主科一、考试性质“作曲”是为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科目。二、考试要求、内容与范围考生应比较系统地了解专业化音乐创作所必需的技术环节,并具有良好的技术掌控能力,能熟练运用技术手段完成各类乐队体裁(如:室内乐、弦乐队和管弦乐队)作品的写作。三、考试形式闭卷笔试。四、参考书目参见和声、复调、配

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武汉音乐学院简介武汉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组建于1953年,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分为毗邻的滨江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和解放路校区(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于1956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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