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7-05-07 14:43  沈阳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推荐工作
  • (一)学生处
  • 1.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 (二)教务处
  •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
  •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
  • 3.智育成绩
  • 4.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二、接收工作
  • 三、相关要求
  • 1.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
  • 2.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
  • 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 4.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
  • 5.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本年度的推免工作,
  •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 (一)推荐阶段
  • (二)接收阶段
  • 1.2017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 2.《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 3.《沈阳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 4.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
  • 5.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
  • 6.《沈阳师范大学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
  • 7.沈阳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的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推荐工作
    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附件二)。相关工作安排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中“推荐阶段”(附件一)。报送材料如下:
    (一)学生处
    1.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教务处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人装订一册)。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
    3.智育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及排名。
    4.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须含学院推免小组名单及综合测评具体计算方法)。
    注:各学院务必于9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处和教务处。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接收工作
    具体要求参见《沈阳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附件三)。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中“接收阶段”(附件一)。
   三、相关要求
    1.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名额。我校推荐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并无留校限额或名额。
    2.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能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推免生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要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4.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要重视发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要认真执行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5.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本年度的推免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审查推免生申请资格。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查,加大对推免招生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推荐阶段
    联系人:孟老师(学生处)  电话:024-86574429
    联系人:薛老师(教务处)   电话:024-86592975
    (二)接收阶段
    联系人:吴老师(研招办)  电话:024-86592979 
    传真:024-86592505
    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推免材料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0034)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以下材料
        1.2017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2.《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15〕130号文件)
        3.《沈阳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沈师大校〔2016〕177号文件)
        4.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
        5.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简表
        6.《沈阳师范大学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7.沈阳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沈阳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3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的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附件二)。相关工

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一、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沈师大校〔2015〕130号

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推荐工作  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沈师大校〔2015〕1

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忱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各专业(不含125601工程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一、接收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获得2022年推免生资格。二、接收程序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

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2019年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鲁迅美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切实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一、组织工作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2.接收推免生的院

2022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

2017年中国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科学管理与规范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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