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6-05-13 14:34  江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条
  • 2、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在工作关系所属学院
  • 3、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博士生导
  • 4、请各位导师根据学科梳理后的情况填写招
  • 5、鼓励各学院在学校审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 6、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可下载《江苏大学博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条件且2017年度拟招收博士生者。

2、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在工作关系所属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申请,所属学院无博士点者应在招生学院申请。

3、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博士生导师才能在2017年招生简章中挂名招生,请各学院、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未上交表格的视为自动放弃明年的招生资格。

4、请各位导师根据学科梳理后的情况填写招生学科和方向,原则上不做调整。

5、鼓励各学院在学校审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高的标准,学院可按自行制定的标准审核也可委托学校按此标准进行审核。

6、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可下载《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见附件),填写后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请务必将初审结果于2016年6月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附件:2017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文件和表格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

原标题:2017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7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

2015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2016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3〕266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3〕267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

2018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

2019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博士生导师上岗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安排我校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各学院(中心):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江大校〔2013〕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一般在61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延期

2020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各学院(中心):根据《江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江大校〔2017〕192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江大校〔2017〕190号)和《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江大校〔2018〕27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一般在61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延

2022年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及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江苏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我校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经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spyddbm/)进行查询。现将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足球项目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

2022年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组织无锡地区招生加试工作补充通知

广大考生: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是学制为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校,今年我校将继续面向无锡地区招生,凡报考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三个国控专业的考生须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现就我校2022年无锡地区招生加试工作通知如下:一、加试时间5月28日、29日;6月3日、4日、25日、26日二、加试地点本校(镇江市桃花坞路一区14号,

2017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或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后毕业生积极申报,【江苏省申报截止时间:“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要求3月10日前报送;“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要求2017年3月10日前或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请相关申报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截止时间前,按通知

2018年江苏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励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8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工作2018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将采用学生申请、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审核、研究生院评定的方式进行。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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