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政策

2016-06-22 17:4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条 学校名称
  • 第三条 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 第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
  •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
  •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
  •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
  • 2.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
  •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 4.组织进行普通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
  • 5.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 6.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
  •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等有关部门
  • 第八条 报考资格执行教育部《2016年普
  •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卫
  • 第十条下列情况没有报考限制:
  •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 报考资格
  • 1.往届生报考按照各省
  • 2.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对女生报考没有限制;
  • 3.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
  • 第十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
  • 第十三条 提档原则
  •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 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 2.对于顺序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完成招生
  • 3.调剂和退档
  • 4.报考英语专业的,外语必须为英语,要求
  •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 6.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 1.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
  • 2.我校北京校区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
  •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
  • 第十七条 新生未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时间报
  •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的审批与标准。
  •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
  •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 第五章 入学后复查
  • 第六章 收费标准
  • 第七章 附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克拉玛依校区。

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北京校区招生代码11414。北京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北京校区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代码19414。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 我 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对于我校北京校区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校区本科毕业证 书;对于我校克拉玛依校区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 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 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成立以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确定 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特殊类招生选拔考试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设在我校北京校区教务处,其职能如下: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4.组织进行普通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5.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6.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资格

第八条 报考资格执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下列情况没有报考限制:

1.往届生报考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2.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对女生报考没有限制;

3.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并要求本科毕业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

第十二条 中 国石油大学(北京)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 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原则。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总 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 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 综、语文、外语;

2.对 于顺序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完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案;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依次提取第二、第三志愿等考生档案,比照第一志愿的方法 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案;若未完成计划,按省招办安排将剩余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录取,如仍 无法完成,学校收回该省的剩余计划,转入其它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3.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专业的,外语必须为英语,要求参加省招办口语加试,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6.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具有的普通自主招生资格(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相应降分优惠。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1.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

2.我校北京校区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和西藏等六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被录取后到河南省郑州市黄河科技学院、云南省昆明市云南民族大学就读一年预科,预科成绩合格后,下一年转入我校北京校区学习。

 

第五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体育复测后,方可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未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的审批与标准。

我校北京校区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专业均为35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我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010-89733245、89733079(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89733105

E-mail:sydxzsb@***.cn

网址:http://www.***.cn/bkzs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政策

202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含拟推免数)考试科目备注001地球科学学院085703地质工程01油气勘探地质工程03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04地热资源勘查工程05油气资源大数据与智能工程64(5)①101政治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4石油地质学I.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油气田勘探、普通

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政策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

202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01地球科学学院085703地质工程01油气勘探地质工程03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04地热资源勘查工程05油气资源大数据与智能工程12①101政治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4石油地质学I.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油气田勘探、普通地质学。II.招生对象为成班生,不招

202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含拟推免数)考试科目备注001地球科学学院070900地质学01沉积学及古地理学02岩石学与储层地质学03层序地层学和测井地质学04沉积地球化学和生物地质学05有机地球化学及化石能源成因与分布06油区构造解析和构造物理学07盆地分析及大地构造学08古生物学与

202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01地球科学学院①111单考政治085703地质工程②240单考英语01油气勘探地质工程03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2③665单考数学④804石油地质学04地热资源勘查工程05油气资源大数据与智能工程002石油工程学院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1油气藏渗流理论与开发技术02油气田钻采力

2022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推免生数;2、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下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3、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

2022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校代码:1141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010-82322323联系人:研招办一、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名(非全日制目前仅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

2022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秉承“崇尚实践、知行并重”的办学理念,坚守“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传承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全力打造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工程硕士培养试点单位,2018年获批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

2022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称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三条学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对达到相应标准的学

2022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1〕208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保送录取运动员工作,进一步严格控制、优化程序、提升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项目跆拳道、田径。二、招生计划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申报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