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工学院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017-02-18 10:42  沈阳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
  • 二、分流对象
  • 三、分流原则
  • 1.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 2.坚持“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
  •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 4.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 四、组织机构
  • 五、分流工作实施要点
  • 1.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
  • 2.分流工作通过计算机“大类招生分流系统
  • 3.综合考评成绩P计算方法:
  • (1)P0、P1、P2值的说明
  • (2)P0、P1、P2小于零分时按零分计,高于100按100计
  • (3)各省高考分数均以750分满分计算,
  • (4)学习成绩考核分计算公式为:
  • (5)优先原则
  • (6)关于艺术学院的特殊说明
  • 4.志愿填报
  • 5.专业分流流程
  • (1)自主分流
  • (2)计算机分流
  • (3)分流优先原则
  • (4)按综合考评成绩分流坚持“志愿优先,
  • 6.为更好地满足学生对某专业学习的要求,
  • 六、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 1.学生工作部负责统计高考成绩,按要求格式提交
  • 2.教学管理部负责提供第一学期的成绩,并
  • 3.各相关学院负责专业介绍和专业志愿摸底
  • 4.督导工作部负责分流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
  • 5.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流工作负总责,分
  • 6.大类分流工作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开始,五月底之前结束
  • 7.教学管理部负责做好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
  • 1.各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介绍;
  • 2.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摸底,可开展自主分流
  • 3.对自主分流成功的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 4.对公示有异议经处理无法达到分流要求的
  • 5.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
  • 6.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成绩各项数据的准备
  • 7.上述数据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
  • 8.公示期间,由相关二级学院对需要参加分
  • 9.教学管理部发布志愿填报通知,开通志愿
  • 10.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系统分流工作,输出分流结果;
  • 11.对系统分流的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天;
  • 12.对公示有异议学生的意见进行处理;
  • 13.异议处理完成后,最终分流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 14.根据分流名单,
  • 15.教学管理部负责做好分流后学生的学籍
  • 16.各单位做好聘课和课表编制工作。

沈阳工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综合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大类招生。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将开展专业分流工作。为做好按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教学资源,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对象

沈阳工学院注册在籍的按大类招生的2016级学生(不含已确定专业的学籍异动学生)。

三、分流原则

1.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坚持“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和第一学期成绩,参考入学以来的行为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

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督导工作部部长、各大类所属专业学院院长

秘书:教学管理部考务管理主管

五、分流工作实施要点

1.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数上限确定各专业人数。

2.分流工作通过计算机“大类招生分流系统”实施,学生志愿填报、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均在系统中完成。

3.综合考评成绩P计算方法:

P=P0×20%+P1×70%+P2×10% 

对本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1)P0、P1、P2值的说明

P0:学生高考成绩减去本省高考省控线的差值。(以第一次公布的省控线为准,如降分,按零分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P1:学习成绩考核分,满分为100分。

P2:德育素质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2)P0、P1、P2小于零分时按零分计,高于100按100计。

(3)各省高考分数均以750分满分计算,不是750分的,按照比例进行折算后计算P0值。

(4)学习成绩考核分计算公式为:

P1=(∑主干课程初修成绩×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学分

主干课程初修成绩为学生所修第一学期主干课的初修成绩。

(5)优先原则:获得新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P1在专业大类中排名在前40%的学生,如果所有课程均及格,在分流时按学生第一志愿确定专业。(由于该原因,专业人数可突破学校划定的专业人数上限)

(6)关于艺术学院的特殊说明:艺术学院设置的分流课程为《设计素描》和《设计构成基础》,这两门课程的初修成绩作为学生分流时所修第一学期主干课的初修成绩。艺术学院大类专业中除工艺美术专业外其它四个专业按照学校大类分流程序执行,报工艺美术专业的学生《设计素描》课程初修成绩需要大于等于75分或者《设计构成基础》初修成绩需要大于等于75分,才有资格第一志愿填报“工艺美术”专业。

4.志愿填报

学生必须按志愿顺序填报所在学科大类中的所有专业,逾期不报或只填报部分专业的,视为无条件服从。

5.专业分流流程

专业分流工作严格按照本分流实施方案要求和专业分流工作流程执行,对分流流程强调说明如下:

(1)自主分流

在不违反本方案的基础上,经专业介绍后,如果某大类按学生志愿基本满足各专业招生人数,该大类所有学生均签字认可且公示无异议后,经分流领导小组确认,该大类自主分流结果作为终分流结果。

(2)计算机分流

不能完成自主分流的大类按本方案,进行计算机自动分流。分流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作为终分流结果。

(3)分流优先原则

在计算机分流时符合优先原则的学生先进行专业分流,其他学生依据志愿顺序,按综合考评成绩P分数高低进行分专业,各专业人数达到各专业人数上限截止。

(4)按综合考评成绩分流坚持“志愿优先,分数排序”原则确定专业志愿

符合优先原则的学生志愿确定后,其他学生先看第一志愿,按高分到低分分流,高分学生第一志愿分流结束后,直接进行下一名学生的分流,直到所有学生的第一志愿全部分流结束,再开高分学生的第二志愿分流,程序同前,直到全部分流完毕。

6.为更好地满足学生对某专业学习的要求,各学院可在专业分流条件中提出某专业低要求的约束条件,如某门主干课程的初修低成绩等。具体约束条件应当在2016级新生开课前公布。

六、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1.学生工作部负责统计高考成绩,按要求格式提交。

2.教学管理部负责提供第一学期的成绩,并按照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分流工作。

3.各相关学院负责专业介绍和专业志愿摸底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开展并完成自主分流;需要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分流的二级学院负责提供分流学生的德育素质测评成绩。

4.督导工作部负责分流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

5.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流工作负总责,分流原则任何修订和结果需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6.大类分流工作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开始,五月底之前结束。

7. 教学管理部负责做好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理系统和教学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各单位做好聘课和课表编制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教学管理部。 

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沈阳工学院

2016年10月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各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介绍;

2.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摸底,可开展自主分流。在不违反本方案的基础上,经专业介绍后,如果某大类按学生志愿基本满足各专业招生人数。该大类所有学生均签字认可且公示无异议后,经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该大类自主结果作为终分流结果。

3.对自主分流成功的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对公示有异议经处理无法达到分流要求的和专业宣传后无法成功完成自主分流工作的通过学校“大类招生分流系统”进行分流;

5.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

6.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成绩各项数据的准备。第一学期主干课初修成绩由教学管理部负责,高考成绩与本省高考省控线差值、获新生奖学金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德育素质成绩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别对提供的数据进行公示;

7.上述数据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将数据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并电子版一起上报教学管理部;

8.公示期间,由相关二级学院对需要参加分流的学生开展分流方案说明和志愿填报说明;

9.教学管理部发布志愿填报通知,开通志愿填报系统,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10.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系统分流工作,输出分流结果;

11.对系统分流的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天;

12.对公示有异议学生的意见进行处理;

13.异议处理完成后,终分流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14.根据分流名单,(由大类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完成分班,并将分班结果上报教学管理部,同时配备辅导员或班主任;

15.教学管理部负责做好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理系统和教学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

16.各单位做好聘课和课表编制工作。

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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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沈阳工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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