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体育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12-26 20:49  上海体育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阳光计划”概况
  • 二、申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 (一)党建工作类
  •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
  •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
  •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
  • (二)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
  •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纪检监
  •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
  • 3.在党风廉政
  •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 1.全市高等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在岗干部、教师;
  •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
  •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
  •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 2.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
  •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
  •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
  • 2.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
  •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实绩
  • 三、其他事项
  • (二)各单位应该坚持“事前公告,事后公示
  • (三)为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
  • (四)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
  • (五)申报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 (六)“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电
  • 2.“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阳光计划”概况

“阳光计划”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五大类。每人一次性资助项目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8个月。

二、申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党建工作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在编在岗从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干部,参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机构、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在岗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3年;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三、其他事项

(一)“阳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每类限报一人。

(二)各单位应该坚持“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原则,做到民主推荐、公开遴选、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三)为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考虑到从事基层学生工作的辅导员队伍、共青团干部群体比例较大,适度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中增加立项名额。

(四)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首轮筛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对入围候选人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会议评审中,项目申请者本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如40周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5日(星期四)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书面文本(样式见附件1、附件2)送交党委宣传部(图文信息楼408室,联系人:杨妍妍,联系电话:51253052),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xcb@***.cn。请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申报材料,过期报送、超额报送、个人直接报送均不受理。

附件:1.“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原标题:2016年上海体育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年上海体育大学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阳光计划”概况“阳光计划”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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