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2016-01-04 15:20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
  •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
  • 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 第五条学院地址
  • 第六条学院办学体制及层次
  • 第七条创办时间:2005年。
  •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
  •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科升本
  • 第十条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
  •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及入学通知书邮寄
  • 第十四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 ⑴ 学费:11000元/生/年;
  • ⑵ 住宿费
  • ⑶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
  •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
  •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 第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若有与国家法律、
  •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邮政编码:265200

第六条学院办学体制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创办时间:2005年。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章程、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依据考生专升本成绩,参考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及入学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山东省公布的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及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院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寄往的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告知)。

第十四条 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⑴  学费:11000//年;

⑵  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⑶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72379017237902

招生监督电话:05352922006

学院信息网:

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院许可,而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图)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山东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升本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专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计划(图)

2016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的招生

2016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

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22号),我院有六个专业招生,总计划人数为450人。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90人、动物医学专业50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80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90人、土木工程专业90人、园艺专业50人。报名网址:http: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意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序号招生代码本科招生专业招生计划1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502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003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5048o701电子信息工程405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681001土木工程807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508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60990102园艺401090301动物科学501190401动物医学1201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