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招生录取结束

2016-07-20 20:32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我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招生录取结束

2016年我院山东艺术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为:


艺术类文科:

文化课成绩低分315,高分427;

专业课成绩低分198.67,高分277.33。


艺术类理科:

文化课成绩低分302,高分384;

专业课成绩低分205,高分260。



温馨提示:

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寄出,我院招生信息网将同步开通录取查询及EMS快递信息查询,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注意查收EMS邮件;

线下考生不要放弃,可继续关注接下来的报考批次,做好志愿填报准备工作,相信大家一定会成功的!加油!


原标题: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招生录取结束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招生录取结束

我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招生录取结束2016年我院山东艺术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为:艺术类文科:文化课成绩低分315,高分427;专业课成绩低分198.67,高分277.33。艺术类理科:文化课成绩低分302,高分384;专业课成绩低分205,高分260。温馨提示: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寄出,我院招生信息网将同步开通录取查询及EMS快递信息查询,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天津等7地市的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结束

我院在天津等七地市的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序号省份计划录取专业录取分录取高分1天津55219.4237.62江苏554224423安徽55660695.84河南552332575浙江55500.9505.96四川552052407陕西54196226

2017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天津、江苏、新疆3地市的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结束

??2017年我院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公布:??温馨提示:已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寄出,届时我院招生信息网将同步开通录取查询及EMS快递信息查询,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注意查收EMS邮件;线下考生不要放弃,要继续关注接下来的志愿填报批次,做好志愿填报的准备工作,相信大家一定会成功的!加油!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简章

青岛城市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3月6日更新版)学院简介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4年1月,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浪潮,沐浴着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春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应运而生,迅速成长。2021年2月2日,国家教育部正式致函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更名为青岛城市学院,标志着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二章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全国招生计划(图)

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核准,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共5440人,其中本科4040人、专科1400人,招生范围是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类型有夏考本科、夏考专科、春考本科、专升本和中外合作办学。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以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科报考指南(含中外合作办学)

青岛城市学院创立于2004年,前身是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21年2月,教育部批准,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转设更名为青岛城市学院,标志着我校正式成为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被称为青岛市中央活力区的城阳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校园占地1058亩,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建有83个实验室、12个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设立了现代工业沙龙,教学仪器设

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章程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

2015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在《山东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页码位置

我院各批次在《2015年山东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的页码位置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