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为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宁教学〔2020〕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2.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9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6]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第三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报名1.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为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教学〔202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中专班、技工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现通知如下:一、文史类(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87分;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25分;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二、理工类(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和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宁夏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工作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