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警察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6-03-30 11:02  福建警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学院简介
  • 第一条 学院全称
  • 第二条 学院地址
  • 第三条 办学性质
  •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 第五条 学历证书种类
  • 第六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 第七条 2016年高职招考仅面向高中生招
  • 第八条 收费标准
  • 第九条 按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201
  •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 第四章 招生条件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 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
  • 第十二条 学院专业录取原则为
  • 第十三条 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审核,经省教
  • 第十四条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
  •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
  • 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 第十八条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学院
  •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档案材
  •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
  •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
  • 第六章 其它

福建警察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简介

 

第一条  学院全称: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

第二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与指导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第七条 2016年高职招考仅面向高中生招收行政管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行政管理专业为非警察类专业,无需经过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学院实行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训练强度、吃苦精神要求较高,报考需考虑身体条件的承受能力。

第八条  收费标准

学费:行政管理专业5200元/年(闽价费〔2014〕183号);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代办费:4100元,其中警用制式用品费3500元、第一年教材费500元、新生入学复检费100元(代办费多退少补)。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2016年高职招考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志愿和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第六章  其它

 

第十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第十 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十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第十八条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学院其他方式招考录取的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邮编350007)

招生网页:http://210.34.112.99

咨询电话:0591-83532647  83532691

招办电话:0591-83463987  招办邮箱:fjjyzsb@***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421321 邮箱fjjcxyjw@***

录取结果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及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网页查询。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6年福建警察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为保证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

2016年福建警察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福建警察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院简介第一条学院全称: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第二条学院地

2022年闽江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闽江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2.学校代码:10395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本科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图)

2016年福建警察学院高职招考招生计划

福建警察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2016年高职招考,我院面向高中生招收行政管理专业50人。行政管理专业为普通类本科专业,对政治、身体等条件没有特殊要求,不需要政审、面试体测。招生类别专业名称计划数层次计划数学制收费(元/年)面向高中生行政管理50本科504年5200

2021年福建工程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层次与类型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0388)第二条学校校部地址:福建

2022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

2022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全称、学院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

2022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全称、办学类型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高中类)各专业录取分数(图)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