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6-04-20 11:25  安徽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机构
  • 二、复试内容
  • 三、成绩计算
  •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 6. 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6年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

组    长:储泰松 

成    员:王  昊  江守义 刘运好 武道房 潘务正 

 胡传志 杨四平熊仲儒 詹绪左   陈  霄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由文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各二级学科负责具体实施。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专业面试:主要为现场抽题做答、回答老师提问。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供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文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评分办法

(满分100分)

类别

成绩

等级

评分依据

科研情况考察(50分)

50分

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出版专著1部

主编1部“人教”“高教”社出版或教育部推荐教材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

40分

在CS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含省部级科研子项目)

主编一般教材

30分

发表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

20分

发表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发表2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10分

发表1篇公开出版的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复试专家

综合考察

(50分)

50分

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编教材、获奖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综合评分。

说明

1、考生提交的所有论文、专著、获奖等材料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2、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相关材料。

3、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三年(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40% + 复试成绩*40% +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20%。

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6. 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原标题: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组长:储泰松成员:项念东张勇李平侯宏堂杨柏岭沈正赋丁云亮张德让张孝荣詹绪左方维保杨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组长:储泰松成员:王昊李平江守义刘运好武道房潘务正胡传志杨四平熊仲儒詹绪左宣宾陈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组长:储泰松成员:项念东何更生张勇胡承佼饶宏泉武道房吴微方维保张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文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组长:储泰松成员:王昊李平江守义杨柏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文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组长:储泰松成员:王昊李平江守义张勇

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招生简章》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内容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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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1、全体考生在2016年4月22――24日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日程安排完成现场确认、初试。2、复试安排复试专业时间地点文艺学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14:30花津校区文学院文学院二楼会议室中国古代文学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14:30文学院四楼会议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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