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学生填写续贷声明请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下学年要续贷的,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6月29日前必须完成,学校将进行
各位研究生同学:有关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以下两个说明:1.研究生新生:请于9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受理证明”拍照(务必清晰)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cn。邮件主题“2020级研究生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姓名”,受理证明左上角用铅笔清楚写上研究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以及本人联系电话。注: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研
各二级学院:为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履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的职责和义务,按照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针对生源地贷款学生,请各学院在6月底前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办理“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通知有续贷意向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6月底前在学校官网学工部网页下载并填写《关于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
2015-2016学年首次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已通过2015-2016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校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协商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两天集中为2016届毕业研究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请本人携相关材料到徐汇校区综合楼504室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时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办理地点徐汇校区综合楼504室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的通知作者:华师研招|发表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278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上海市考试院)时间:2021年9月27日(周一)9:00-15:00网址:东方网(http://www.)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教育部)时间:2021年9月24日(周五)9:00-15:00网
关于2017-2018学年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因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要求复杂,为保证新学期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使助学贷款学生资金尽快发放,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准备工作:请收集本学院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做汇总,申请材料及汇总表(在校园网学生处网页下载)于9月27日(
各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年研究生院继续协助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做如下说明:相关政策及情况说明:1.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经过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确认、贷款签约等若干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原则。2.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
关于办理2015年农行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为使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经研工部与农行徐汇支行协商,定于2015年9月下旬为历年已申请助学贷款的老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手续。请同学们及时参加续贷。办理对象:历年已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农行)的研究生,且首次贷款合同上贷款总额包含今年的。办理时间:9月21日——9月23日8:30——16:00办理地
关于办理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各学院: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学年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经与银行协商,现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合同签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核对续贷学生名单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续贷学生名单,如有遗漏、学生信息错误等问题请标注,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核对好的名单盖章后送交至学生处。签订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