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11-05 11:36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
  •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962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五山校区
  •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证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监察审计
  •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
  • 第十五条我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
  •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
  • 第十七条在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
  •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
  • 第二十三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考生
  • 1.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
  • 2.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
  •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
  •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
  •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者,请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
  •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
  •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收费标准
  •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附则

( 2016年招生章程正在上级部门审核中,待审核通过后公布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12962

第五条学校地址:

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63 号,邮政编码: 510640

燕岭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95 号,邮政编码: 510507

第六条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 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监察审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等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监察审计处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我院在 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 A 类; 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 委员会 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 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 3+ “证书”类 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00 %- 120 %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 我院 投档要求的情况下, 我院 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 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音乐类、美术类 专 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如下 :

1. 音乐类专业录取时, 在 高考文化 成绩和 省术科统考成绩 双上线的基础上 , 按 省术科统考成绩 × 70%+ 高考文化成绩× 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2.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 省术科统考成绩 双上线的基础上 , 按 省术科统考成绩 × 70%+ 高考文化成绩× 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 C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 D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 )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者,请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旅游英语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 1.65 米 以下、女身高 1.55 米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普通类中的文史、财经、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 5000 元 / 学年,理工、外语专业学费标准为 6000 元 / 学年。音乐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9800 元 / 学年。美术类除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 8800 元 / 学年外,其它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9800 元 / 学年。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750 元 / 学年至 1000 元 / 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设有 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张小红

监督电话: 020-38458854

传真号码: 020-38458854

电子邮箱 : jwjcsj@***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8458158

传真号码: 020-38458158

电子邮箱 : zsb@***

学校网址: http://www.***.cn

招生网址: http://www.***.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15 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 四 条本章程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5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第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职教育部招生简章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中职教育部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人民政府1978年举办的广东外国语师范学校和1983年举办的广东艺术师范学校,2001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7月,通过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办学,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职教育部招生面试(第二批)通知

各位考生:为最大程度保证招生专业生源质量、满足学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拟对2022级预报名并符合面试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143人进行面试。为保证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学生面试过程将全程进行录像。请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一、面试专业和时间安排(一)幼儿保育、工艺美术专业面试时间是5月1日(8:30-12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考核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2022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情况公示

截至4月2日,经省招办审核通过,我校在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录取中共录取考生4893人。其中“依学考录取”计划数3025,录取考生3025人,计划完成率100%。“3+证书”统考计划数1868,录取考生1868人,计划完成率100%。以下为各专业录取情况:类型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录取数最低分最低排位学考普通类601701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2021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录取规则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规则第五节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