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4-03-26 05:17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
  • 第二条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
  •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
  •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
  •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
  •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
  • 第七条 报考对象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3、学业水平测试
  • 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
  • 第八条 学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 第九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分学业水平测试
  • 第十条 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报名与测试
  • 第十一条 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 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
  •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
  • 第十四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
  •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第十七条 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
  • 第十八条 若录取最低分的考生总分相同情
  •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经省教育
  •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
  • 第二十一条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
  • 第二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
  • 第二十三 收费标准
  •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招生监督
  • 第七章 其 他
  • 第八章 附 则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一所金融特色明显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18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4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400名计划。招生计划:400名。其中: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10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60名)、会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商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保险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投资与理财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市场营销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

 

第四章  报名与测试

第七条  报考对象: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中少两个C等及以上者(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第八条  学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 

第十条  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第十一条  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符合填报专业志愿条件且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参加相应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六不准”、“十严禁”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十四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若录取低分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当年统招计划。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信箱:@***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1)86739268/86739297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  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0571)86739000

 

原标题: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

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

201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

2022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2022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62、省标代码0052。办学地点:杭州萧山校区(杭州市萧

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

2022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制造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前十)。学校现有杭州滨江和嘉兴海宁两个校区,占地918亩,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991人。学校坚持“开放、合作、服务”的办学理念,秉承“求实、求精、求新”的校训。经过70年的建设与

2022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2036。办学层次和类型

2022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建设职业技

2022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