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
2014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川教函〔2014〕61号)的精神要求,学院2014年继续面向藏区“9+3”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专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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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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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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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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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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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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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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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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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水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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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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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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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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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整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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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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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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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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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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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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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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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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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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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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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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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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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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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75%确定。
二、报名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四川省
201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1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5日8:00至4月3日中午12:00前,通过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cn)“2014年单招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2.专业志愿设置:根据专业大类对口原则,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3.考生须按提示上传
JPG格式、大小10-20K的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我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质量再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按提示及时缴纳单招报名费(
130元/人)方能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4月3日12:00。
5.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
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表》。
(
2)须携带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3)申请照顾录取(详见“录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考试(
150分)+专业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
考试内容参照《
2013年藏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
(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
2)考试科目:德育、语文、数学三科,总分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
150分。
(1)
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2)
考试内容:专业操作技能。
(三)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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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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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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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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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专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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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
208号)。
四、录取
(一)考试成绩
总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语文、数学、德育。
(三)照顾录取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免试录取。拟免试录取名单随其他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
4月11日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因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故录取分数与其他院校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五、工作进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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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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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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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藏区“
9+3”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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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8:00
至4月3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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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学院官方网站“
2014单招专栏”网上报名:
1.进入藏区“
9+3”报名入口,填写报名表。
2.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及时完成网上缴费。
3.报名完成后须打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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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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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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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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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再次登录查询是否已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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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8: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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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报到。
2.申请照顾录取(详见“录取”)的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出示证明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2份。
3.教务处核发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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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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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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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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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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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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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教育厅上报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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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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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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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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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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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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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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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宜
(一)已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藏区“
9+3”学生,不再享受藏区“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四)新生注册和复查。经学院藏区“
9+3”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学院藏区“9+3”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
208号
邮政编码:
611130
咨询电话:
028-82680050 8269004582690046
监督电话:
028-82680056
(来稿: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