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3-04-19 14:21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第二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
  • 第三条 学校概况:
  •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三、办学层次:高职
  • 四、办学地址
  • 第四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
  •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 第五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日-6日
  • 第七条 凡已在网上报名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 第八条 准考证发放时间
  • 第九条 考试分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
  • 1、综合能力考试
  • 2、专业素质考试
  • 第十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 第五章 考试安排
  • 第六章 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
  • 第十二条 以总成绩优先的原则
  • 第十三条 若学院第一志愿有缺额,顺延录取
  • 第十四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
  •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 第十六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 第十七条 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
  •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
  •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
  • 第二十一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
  •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
  •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 第七章 后续管理
  • 第八章 附 则
  • 022-88254113 882518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3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有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天津市评为文明学校,选派的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优秀的学生素质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9200人,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位居天津市前茅。

教学环境。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重点扶持下,学院建有 2万平方米的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大的同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其中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单元生产工艺操作技术中心,生物制药生产技术中心、石油化工生产实训中心,经管物流与信息媒体应用中心,以及1. 5 万平方米的体育馆(乒乓球馆、羽毛球、健身馆)、游泳馆和培训中心宾馆。体现了学院现代化教学核心设施。

师资团队。学院设有十一个教学系、部,教职工705人,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名,副教授185名,博士及在读博士15名(其中博士后3名),专业带头人43名,高级工程师70名,有全国行业教学名师3名,天津市名师1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聘请了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教授申泮文为学院名誉院长,形成了一支由中科院院士挂帅,知名专家为顾问,以教授为领军,以双高为专业带头人,以 双师副教授为骨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学院瞄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现代企业的产业链构建专业链,围绕产品链构建课程链。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45个(专科38个,本科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特色专业2个,天津市财政支持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部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承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8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26项,主编全国高职高专教材270余本,发明专利15项。

毕业生就业。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维护学生就业权益,100%推荐学生就业,而且做到为学生选择规范企业、待遇高企业、技术先进企业就业。多年来学院为了加强同用人企业之间的联系,学院成立了校企合作办学委员会与天津市的滨海新区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常年用人意向。学院每年定期举办多次大型人才供需洽谈招聘会。还与央企和特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津大无缝、中沙集团、天津医药集团、天津碱厂、天津大沽化工厂、内蒙古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常年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医药、港口、冶金、电子信息、经贸、航天航空以及核工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央企和特大型国企的就业订单已经供不应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还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分别到陆、海、空、二炮等部队参军入伍;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对口选聘“大学生村官”接受锻炼等等。

学生升本渠道。一是通过每年学院承办的国家和天津市学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到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二是通过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每年参加天津市统一考试升入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占参考学生的35%左右,居全市前茅)。三是经天津市批准学院作为首批部分本科专业学历教育试点院校,充分发挥和资源的优势,试办专本联读本科学历班,目前已经开设各类5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取国家专科和本科学历证书。

关爱学生。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不断加大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平均每年每生300-8000元、同时还设有数百个助困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勤工助学岗位、开通了绿色通道等,真情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校内师生饮用的水源完全是净化水支,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还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带薪生产实习。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12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2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技术

8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3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19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4

工业分析与检验

10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5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

5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6

软件技术

5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7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10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8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20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9

食品营养与检测

8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10

生化制药技术

8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11

会计

15

3

5000元/年

文理兼收

12

建筑工程管理

20

3

5000元/年

文理兼收

1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14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3

5500元/年

文理兼收

注: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已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2011、2012年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参加普通高考者),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 3月 1日-6日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

第七条 凡已在网上报名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 3月 16日-17日上午9:00-下午4:00持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身份证原件、符合我校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到我校履行确认手续,交纳考试费60元(每科考试费30元,两科共60元)。

第八条 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3年 3月 23日(考试当天上午8:00-10:00)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考试分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150+150共300分),均在我校进行。

1、综合能力考试:由各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大纲详见学院网站www.***《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专业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根据报考进行分类考试,考试形式:面试加基础简单技巧操作。

第十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九连山路校区进行(详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 3月 23日上午10:30-12:00

专业素质考试: 3月 23日下午1:30-3: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以总成绩优先的原则(理工、文史考生合并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 若学院第一志愿有缺额,顺延录取其它学院相近专业的二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同时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文体特长生各加10分。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给予加分录取:科目等级为A,每科目加6分录取;科目等级为B,每科目加3分录取;科目等级为C,每科目加2分录取,累计加分不设上限,分数记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考生若参加秋季高考被三本及三本以上院校录取,学院将退还相关学费。

第二十一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22—88252748  88252749  88252754  88252774

022—88254113  88251843  88254097

咨询QQ :

邮政编码:300221

咨询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天津电视台新址东门对面),可乘632、20、662、906、838路公交车到达。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 年1 月10 日

原标题:2013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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