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章程(学校代码)

2017-02-18 15:06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维护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贯
  • 第四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接
  • 第五条学校名称
  •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
  • 第七条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 第八条办学地点
  • 第九条学校概况
  • 第二章学院简介

201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五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校代码:13379。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办学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第九条学校概况: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教学科研条件先进,图书资料丰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校园环境清静优雅,是广大学子成长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院面向山东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紧紧依托山东师范大学的整体办学优势和优质教育资源,依据“以人为本,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和“创新品质,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基础、注重素质、突出能力,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应用实践能力强,富有理想与责任,富有创新品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连续三年取得优异成绩,32人次获省级奖励10项。
  素质精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精干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队伍,底蕴深厚、氛围浓郁的校园文化,营造出优越的人才培养环境,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严格管理、从严治教,形成了“笃行守信、勤学善思、学以致用、奋发有为”的良好学风,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学院适应山东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现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科学、编导、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动画、化学工程与工艺、旅游管理共19个本科专业,以及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旅游管理、计算机教育、数学教育、艺术设计(动漫艺术方向)等6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文、理、工、管理、经济五大学科门类。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加拿大皇家大学、韩国又石大学、美国东田纳西州立大学等国外高校进行“2+2”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就学空间。


原标题:201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2012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

2014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

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8年注册入学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师范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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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专业简介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代码:13379。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院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工作,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学院迁址青州市办学。青州是古九州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是“东夷文化”的发祥地、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青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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