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创办于1986年9月,原名“沧州市聋哑学校”, 2009年更名为“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面对招收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学校办学29年来,经历了建校、迁址、发展三大历程。现校址位于沧州市建设北街,占地面积7710平方米,建筑面积7646平方米。其中教学楼2720平方米,实验楼2400平方米,宿舍1402平方米。配备计算机室、律动室、图书室、语训室、缝纫室和美术展览室、培智康复训练、美发、面点室等专业教室。同时配置了宽带网络、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现有教职员工36名,其中有32 名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分听障部和智障部,设小学、初中、高中,培智班。沧州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市教育局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沧州市“巾帼建功文明岗”被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 学校名称(标注公办、民办) | 机构代码 | 主管部门 | 学校地址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习形式 | 学制 | 收费标准 | 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网址 |
| 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办) | 沧州市教育局 | 沧州市建设北街15号 | 计算机应用 | 20 | 全日制 | 3 | 0 |
以道德、文化、科学教育为中心,以身体、心理康复为基础,培养学生“自尊自强、顽强拼搏、超越自我、立志成才"的品质,努力为残疾学生将来平等、充分参与 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打好基础。
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文化教育是基础,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初中、高中开设美容美发、面点制作、计算机操作等课程,逐步实现由过去知识型向现在技能型的过渡转变,为学生毕业后能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和建设者打下基础。
我校针对教师队伍现状及课程改革新形势下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课程改革,紧紧围绕提升教师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开展一系列的校本研修活动。通过每周二下午的教研活动(采取集体学习、分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校级培训、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听课观摩及教学反思的模式,及时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和交流,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通过近几年扎实有效的研修活动,我校教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教师在各类竞赛活动中频频获奖,不断有论文在全国、省、市发表、获奖,扩大了学校的影响。
教育教学中,我校积极探索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方式,强化特色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
我校重视德育工作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核心地位,积极创设多种活动形式,开拓学生视野,锻炼学生能力,为将来回归社会主流打下基础。几年来,我校的文艺节目在省、市比赛中屡屡获奖,树立了我校学生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形象。
积极探索“教育、康复、就业一体化”办学模式,以残疾学生发展为本,发展学前康复教育,配备精湛的师资和高科技康复训练设备,采取“医教”相结合的康复教育理论,对聋儿早期进行干预,让聋儿回归主流;
加强职业教育,根据实际,开拓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新专业,让职业技术培训为残疾学生将来自食其力打好基础。
1.生活能自理,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
2.能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1.新生 9 月 10 日入学报到。(若有改动电话通知)。
2. 报到提供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身份证、户口簿主页、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入学的新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照片两张。
(4)新生入学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一月内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含“肝功能、甲肝、心电图、胸透”。
(5)小学入学新生须持接种证明以及医院出具的听障或视障测查结果。
(6)智障儿童入学须持接种证明以及医院出具的韦氏量表测查结果。
(7)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按沧州市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 父母在沧州的暂住证;
②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中心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证。
(8)高中学生提供初中毕业证或原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思想品德鉴定。
3.学前、小学、高中学生新生按要求到班主任处报名注册,并提供办理学籍的相关资料,有先天生理机能缺陷须主动告知班主任。
4.住校学生自带行李,由生活老师安排住宿。
招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