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于198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是全市唯一的一所国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不设分校),是国家教育部命名的“创新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
学校位于菏泽市人民路南端与定陶路交汇处,南邻新建南外环大道,交通便利,环境幽雅,备有练功厅、琴房、画室、微机室、电化教室、图书室、排演厅、餐厅及学生公寓等先进设施。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副高级教师17人,中级讲师26人。并聘请中国音乐学院、天津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多名客座教授。部分师生的演出节目或作品多次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放,有的随国出访欧洲、东南亚等地交流演出。我校每年承担全市各类重大文艺演出,均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充分展示了我校的教学水平和办学实力。
招生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招生对象 | 学费 |
社会文化艺术 | 艺术 | 50 | 3 | 小学在校生、毕业生,初中在校生、毕业生或以上文化程度学生 | 各专业免缴学费 |
音乐 | 艺术 | 50 | 3 | ||
舞蹈表演 | 艺术 | 80 | 3 | ||
戏曲表演 | 艺术 | 30 | 3 | ||
70 | 5 | ||||
工艺美术 | 艺术 | 20 | 3 |
20年来,我校为社会培养各类艺术人才四千余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就业率达98.8%。2006年,我校继续扩大招收普通中专艺术类学生,同时,与菏泽学院联合举办大专班。
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节目汇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比率名列前茅,多次受到省文化表彰和奖励。
各专业免收学费,建档立卡贫困生或家庭困难学生按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享受国家补贴每生每年2000元,两年共4000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艺术事业。
3、小学在校生、毕业生,初中在校生、毕业生或以上文化程度学生
1、 照片:1寸、2寸各6张(照片背景为红色或蓝色)
2、 电子版照片(上述照片的电子版,要求:120×160像素,大小不超过60K)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没有可不提供)
4、 户口薄复印件1份(要求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索引页各1份,复印件要求字迹印章清晰)
5、 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6、 填写报名登记表
1)户籍性质:农业或非农业
2)户籍登记日期:本人户口页右下角登记日期
3)通讯地址必须填写×××省×××县×××乡(办事处)×××村
4)邮政编码:必须填写并填写在通讯地址后面
5)联系电话:填写2个以上联系电话
6)简历必须填写,填写到当年7月份
7)家庭成员:包括父亲、母亲、兄弟姐妹
8)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户口一致
9)学历:小学、初中、高中、中专
10)填写报名表时,请使用蓝黑或碳素笔
邮箱:sdshzysxx@***
学校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菏泽职业学院院内)(乘坐2路,9路,36路公交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