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7月,学院以优秀成绩通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经过三年多的“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创建,建设了“大安防技术”特色专业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创业管理)、社会工作等一批瞄准定位、跟踪前沿的重点专业,打造了“大商贸综合实训平台”、信息化校园等优质的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形成了颇具人文艺术气息的“绿色精品”校园文化。
序号 | 系(部) | 专业名称 |
1 | 商贸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创业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会计 |
2 |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方向)、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 |
3 | 机电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5 |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 应用英语(商务方向)、应用日语(商务方向)、应用艺术设计(环境与室内设计方向)、应用艺术设计(新媒体与平面设计方向)、应用艺术设计(展示与商业空间设计方向) |
学院广延人才,积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同时充分依托嘉定地区各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人才齐集的优势,以教授、专家组成骨干教师队伍,现有专、兼任教师 260 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 80 余人,讲师、工程师 110 余人。学院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先进的公共实训中心,建有电子技术、模拟电路、安全技术、汽车电控等 80 余个实训室。与上海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积极探索与高科技企业相结合、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人才培养的模式,努力扩展国际交流,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学院将以“立德树人、培育特色、提升质量”为核心,坚持与完善以“三校联动”为特色的公办民营机制,创新互联网环境下的教学生态,把学院建成“社会服务有力,教学生态创新”的特色精品高等职业院校。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一)2020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艺术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应用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其它专业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应用日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英语外,其他专业为英语。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高分一项,且高不超过20分。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我校不设置专业级差分,投档考生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分别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比较,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D等级。
(五)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六)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总分排序,根据总分优先,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各省市同分规则择优录取。
(一) 学费标准
(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年。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南翔小笼”资助育人企业奖学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咨询电话:021-69990068/69990015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