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学科评估 | B-学科(1) |
国家特色专业 | 社会工作 监狱学 |
类别 | 专业名称 |
---|---|
经济学类(本)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类(本) | 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 法学(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人民调解方向)(金融法方向)(刑事司法方向) 监狱学 |
政治学类(本) | 国际政治 政治学与行政学 |
社会学类(本) | 社会学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言文学(法务文秘方向)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英语 翻译 |
新闻传播学类(本) | 新闻学(法制新闻方向) |
心理学类(本) | 应用心理学 |
工商管理类(本) |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
公共管理类(本) | 劳动与社会保障 行政管理 |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 13 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学院等二级学院和体育部等教学部门。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引领发展。法学学科(含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金融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形成了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犯罪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方向),有的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根据软科2020中国好大学排名,学校在“2020中国政法类高校排名”中位居第4;在“2020中国大学新生质量排名”中,学校在全国1200多所高校中排名第156位。
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学、编导、英语、俄语、翻译、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等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2014年起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法学、监狱学分别为国家和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监狱学、社会工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和社会工作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法学专业(人工智能法学方向)为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3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得到了业内高度认可。学校获批上海市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研究生教育计划,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为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和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是本,本科教育是根,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包括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高奖、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冠军、第七届上海市“知行杯”社会实践大赛特等奖、第十六届上海市“挑战杯”决赛特等奖、 2020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连续三届上海市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冠军等荣誉;大学生摄制的纪录片多次获得国内外大奖;校男子、女子板球队连续多年双双荣获全国板球锦标赛冠军(推广组)。 2017 年 9 月和 10 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先后向学校大学生模拟联合国协会发来贺信,赞扬协会做出的积极贡献。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在上海高校名列前茅。 2013 年,荣获上海市政府授予的“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700 余人,专任教师 500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 50%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 90% , 100 余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 200 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 1000 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11000 余人。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 35 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近 200 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于 2011 年、 2015 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八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四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3月1日-2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4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选择测试时间。
(3)3月13日-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含综合素质评价10分)。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学校自主测试有关事项
我校自主测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主要测试考生的创新潜质、逻辑思维能力、气质仪表与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计入自主测试成绩总分,分值为10分。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我校将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中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主要内容,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然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外语、语文、数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分别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一)学费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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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