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辽源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2004年学院被教育部、建设部确定为全国71所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点校之一。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资助煤矿安全实训基地建设点校之一。 2007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6、2014年两次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被省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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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专) | 园艺技术 |
畜牧业类(专) | 特种动物养殖 |
测绘地理信息类(专) | 工程测量技术 矿山测量 |
煤炭类(专) | 矿山机电技术 煤矿开采技术 |
安全类(专)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土建施工类(专) | 建筑工程技术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建设工程管理类(专) | 工程造价 |
市政工程类(专) | 市政工程技术 |
机械设计制造类(专)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机电设备类(专)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自动化类(专)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航空装备类(专)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纺织服装类(专) | 纺织机电技术 |
药品制造类(专) | 药品生产技术 |
食品药品管理类(专)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道路运输类(专)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水上运输类(专)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航空运输类(专) | 空中乘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邮政类(专) | 快递运营管理 |
电子信息类(专)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计算机类(专) | 计算机网络技术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动漫制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临床医学类(专) | 临床医学 |
药学类(专) | 药学 |
医学技术类(专) |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美容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
康复治疗类(专) | 康复治疗技术 |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财务会计类(专) | 会计 |
统计类(专)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市场营销类(专) | 市场营销 汽车营销与服务 |
电子商务类(专) | 电子商务 |
物流类(专) | 物流管理 |
旅游类(专) | 酒店管理 导游 |
艺术设计类(专) | 环境艺术设计 室内艺术设计 |
公共服务类(专) | 家政服务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18年9月,学院喜迁辽源现代职业教育园区。园区占地面积5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实训设备和信息畅通、资源丰富的校园网络,所有教室均实现了多媒体教学。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七千余人,教职工516人。拥有省级教学名师、长白山技能名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省级拔尖创新人才93人。近年来,建成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 5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和24门省级精品课和优秀课。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比赛等,获多项大奖。
两年来,学院先后与11家国内外企业及政府签订了办学协议,联合成立了电商学院、中德诺浩汽车学院、德标牙科技术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显顺艺术学院等6个学院。并与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开展本科联合办学,办学层次不断提升。
学院始终把大学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与环渤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北京、天津、广州、深圳、大连、沈阳、长春等地区的10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稳定的就业基地。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并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了“电子商务创业园”、“英才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科技大市场”等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优质的资源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和社会效应。
学院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每月一次学术报告会,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每月一次演讲、征文或大学生辩论,每年一次“校园之声”演唱会,每年一次田径运动会,每两年一次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党校坚持开展学生非党积极分子培训,武术、轮滑、街舞、文学、书法等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实现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舞台,取得了丰硕成果。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导游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特种动物养殖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矿山测量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煤矿开采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救援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纺织机电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快递运营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统计与会计核算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5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0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空中乘务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物流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二)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临床医学专业,按不超过计划数的原则执行。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高考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对口招生的科目顺序为技能测试、语文、外语、数学。专业调剂考生,规则同上。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在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退档。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8、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和西藏高中班,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现代职教园区光明街777号,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合办学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5210125、5210126、5210127、5210128、5210129、521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