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唯一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86年的江西抚州中医学校,2004年升格为高专,管理体制为省市共建、市管为主。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以培养适应中医药行业、康复保健市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逐步形成了以中医药专科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办学体系。设有医疗系、药学系、护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医学基础部、公共与社会科学部、部等教学系部;开设中医学(中医临床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药制药技术、医疗美容技术、中药、药物制剂技术、医药营销、护理等专业,形成了医疗、康复保健、药学、护理四大专业群,其中针灸推拿、中药和护理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级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环境照(14张)特色专业。学校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和中医药行业的特点,大力实施“双证制”教育,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学校积极拓展教育方式,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学院建立联合培养模式,承担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中药等本科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生 6000余人。学校大力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通过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带薪实习、实习就业一体化等培养模式,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现有附属医院 2 所、附属药厂 1 个,省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13个,先后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北京、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100多个稳定的就业网点,形成辐射中部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就业信息网络;组织优秀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学校积极探索“走出国门”就业思路,开拓国外就业市场。2008年选派4名优秀毕业生赴英国带薪实习。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学校坚持“请大师、进贤才、育新人、重双师”的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技能 “双师” 型教师队伍。学校现有教授23人,副教授42人,“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0%,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35%以上,其中博士1名;有国家级名老中医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3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1人;学校聘请了中科院院士陈可冀、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副会长危北海、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琦、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灵台、著名针灸学家陈日新等十余位国内著名教授、专家为我校名誉教授。同时,学校坚持“不求所
有、但为我用”原则,与多家医院及医药企业建立人才共享机制,聘请医疗行业知名专家为专业带头人,建立了一支临床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队伍。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比例逐年增高,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攀升。2005年以来,全校教师主持承担科研课题8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子课题2项,省级以上课题5项;主持承担江西省教改课题18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发表论文280余篇,编写教材、著作80余部;2007年学校正式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依托单位。今年,在全国中医药高职高专教育卫生部规划教材第二版修订编写工作中,学校14名教师担任主编,18人担任副主编,40多人参编,参编人数位列全国同类院校第三名。2008年10月,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江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始终把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放在人才培养的首位,通过培育“大学文化、中医药文化、临川文化”多元融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师生活动照(20张)合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近年来,我校学生在省市各类大赛上屡创佳绩,2007年获得全国中医药行业文艺汇演优秀节目奖、江西省大学生电视歌舞大赛优秀节目奖、江西省健美操比赛一等奖、江西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团体三等奖等;2008年,我校学生在第五届“挑战杯”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口语竞赛(江西赛区)中获得一等奖。近三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满意率均在95%以上,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学校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办学思路,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学校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西省园林化单位”、 “全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和“江西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8年6月,省委、省政府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新任校领导班子秉承“以人为本、立德为先”、“善待学生、善待教师”的理念,坚持“一切服务学生、一切服从就业、一切为了发展”的宗旨,凝心聚力,团结奋进,致力于提高办学治校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学生有市场”的示范性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没有区别,享受同等待遇,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同一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文件为准。若各省(市、自治区)无相关文件,则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
学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学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新生入学后,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按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学费:3915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400-1000元/年。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资助体系,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与细则。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勤学上进且符合资助政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或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学年不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符合资助政策相关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200-4400元/学年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根据国家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高校认定手续;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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