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文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以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中第二章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之规定,我校拟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现将培训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购买、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教材及大纲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危化品相关理论知识、危化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易制毒化学品基础知识等。
根据各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我校将采用校内集中培训或上门培训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时间拟采用或两种方式,大限度地解决工培矛盾和单位分散、人数少、集中办学难等问题。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审核,颁发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
参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现我校执行的收费标准为: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费及代收费共计380.00元/人(含中餐、资料费)。
作业人员:培训费及代收费共计400.00元/人(含中餐、资料费)。
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费及代收费共计320.00元/人(含中餐、资料费)。
作业人员:培训费及代收费共计300.00元/人(含中餐、资料费)。
来校交通路线:乘168公交车到蚂蝗粱下车右转20米即到;乘117、881、139路车到黄桷园下车直行20米即到。
1.培训总学时: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可来电咨询;
3.培训学员应交办证用照片一张(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二寸,作业人员:一寸),作业人员需交近期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一张;
4.培训学员需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复训人员需交回原发从业资格证件;
6.若企业同批次需培训人员超过40人,可与我校联系,我校提供上门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