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具有女性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传统和特色,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平民女子职业学校”。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
类别 | 专业名称 |
---|---|
金融学类(本) | 金融工程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类(本) | 法学 |
教育学类(本) | 学前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英语 日语 |
新闻传播学类(本) | 网络与新媒体 新闻学 |
电子信息类(本) | 通信工程 医学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
土木类(本) | 土木工程 |
建筑类(本) | 建筑学 |
药学类(本) | 药学 |
医学技术类(本) | 医学检验技术 |
护理学类(本) | 护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工程造价 |
工商管理类(本) |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
电子商务类(本) | 电子商务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播音与主持艺术 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
设计学类(本) | 服装与服饰设计 工艺美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
建设工程管理类(专) | 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管理 |
自动化类(专) | 电梯工程技术 |
临床医学类(专) | 临床医学 |
护理类(专) | 护理 |
医学技术类(专) | 口腔医学技术 |
财务会计类(专) | 会计 财务管理 |
经济贸易类(专)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市场营销类(专) | 市场营销 |
教育类(专) | 学前教育 |
语言类(专) | 汉语 |
公共管理类(专) | 人力资源管理 |
其他(专) | 机电一体化 |
学校建有高新、长安、郭杜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0.4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5家附属医院,设有本、专科专业58个,形成了以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占学生总数的70.7%。学校现有教师1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37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974人,“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38.7万册,电子图书185.6万册,电子期刊2.3万种, 中外文数据库13个,数字化文献资源总存储176TB。图书馆全面实现了24小时电子借阅、阅览。建成了万兆光纤互联的校园网,建有全橡胶标准体育场、体育馆等运动场所。
学校是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陕西省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先后和15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95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7个,校外实习基地450个。美国心脏协会(AHA)中国西北第一急救中心、金融会计与财务审计实务协同创新中心、中国要素市场交易实训中心、金融衍生品智能交易国际服务外包中心、会计核算全实景全真实业务实训中心、西部法医鉴定中心等40多个教学科研机构有力促进了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人才培养。
学校是新时期女性教育的研究传播中心,学校和陕西省妇女联合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依托“陕西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基地”、“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陕西省科普示范基地”等平台,女性教育既是对外交流的窗口,也为发展女性素质教育提供了高层次宽领域的主流平台,得到了中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学校坚持办学,2011年以来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签订了共建对口帮扶协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西北大学—西安培华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设站单位。学校与国内多所同类院校发起成立了“未来大学联盟”,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式办学格局,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等领域进行广泛合作。学校与空军军医大学等部队院校有着密切的双拥共建关系,与近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先后荣获中国具社会责任单位、中国十强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黄炎培优秀学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创新创业示范学院等荣誉称号。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对江苏省考生,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科目等级排序。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章程要求执行。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进行大排队,分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统考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戏剧影视文学与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普通类总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计划的15%。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每年奖励学生覆盖率高达4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3800元/年/人、2800元/年/人。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学生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
(一)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
电话:029-85680000
邮编:710125
(二)高新校区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
电话:029-85680000
邮编:7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