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与军队签订培养协议、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达到培养目标后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答:(1)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一是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要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二是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三是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四是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五是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六是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部属院校见《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
我省免费师范生的相关规定是:一是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市州教育局签订《湖南省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任教8年以上;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适当补助生活费,并且可以享受学校其他奖学金;三是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答: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1)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2)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经过5年或3年的培养后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3)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录取时单列计划、执行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免费医学生在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5)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需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本省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